綿竹市城鄉綜合管理局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

基本信息

主要負責人:劉 強
職務:黨委書記、局長
辦公地址:綿竹市南西路中段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管理規劃、規章、辦法的起草工作,經市人大常委會或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章辦法,制定具體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所、城市監察大隊、基礎設施管理所、園林管理所、人民公園、人力客運三輪車管理站。
(二)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綿竹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負責對除東北、西南、板橋及成片開發區外市區寬10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廣場、公共水域、公廁的清掃、保潔;負責城市垃圾的清運和處置。
(三)執行建設部《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規定》,負責對市區路燈的維修、維護工作,保障城市公共照明。負責指導、檢查督促和實施城市“光亮工程”。
(四)執行《四川省城市園林綠化條例》、負責對市區公共綠地、行道樹、廣場綠化管理和維護。負責檢查各單位綠化、審查各單位基本建設平面規劃是否達到國家規定的綠化要求。按有關規定對破壞公共綠地、損壞綠化的行為進行處罰。
(五)執行《城建監察規定》、《綿竹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負責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公用設施監察,承擔城市的管理任務。
(六)執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負責建成區的城市道路管理、維護和維修。審查、批准經營性占道、堆碼占道,負責審查並發放“城市道路開挖許可證”,負責收取相應的占道費、開挖賠償費等。
(七)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負責管理市區戶外廣告,負責市區臨街各種廣告欄、宣傳欄、貼上欄、商標牌、廣告牌等位置確定,決定保留或拆除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市區以街為市的農貿市場,百貨攤區、市區內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點的規劃、定點、定位審查、管理等工作。
(九)參與城市規劃,參與小區規劃評審,參與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初步設計方案的審查,參加城市基礎設施和建築物竣工驗收工作。
(十)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協調工作,負責指導和檢查歸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鎮或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社區組織清掃保潔、維修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等區域的城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性城市綜合整治工作。
(十一)負責對鎮鄉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考核。
(十二)負責涉及城市市容環境、市政管理、城市綠化、路燈照明、臨時占道、廣告設定等方面的行政審批和服務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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