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是為規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有效防範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和社會民生的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0年12月7日發布,...
《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保監發〔2011〕53號)予以廢止。簡述 2015年7月26日中國保監會已印發關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通知,暫行辦法首先對網際網路保險進行了定義,...
第一條 為了促進網際網路保險業務規範健康有序發展,防範網路保險欺詐風險,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網際網路保險業務...
為規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經營行為,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健康發展,我會制定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保險機構已經開展的網際網路保險業務與本辦法不符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認真整改;本...
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規範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制定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 自2015年10月1日,《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施行後,《保險...
為規範網際網路保險經營行為,促進網際網路保險健康規範發展,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保監會制定了《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二、《辦法》遵循的主要原則 一是促進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健康發展。《辦法》堅持發展與規範並重,支持和鼓勵...
《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答記者問是在2015年07月27日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解讀檔案。近日,中國保監會出台了《關於印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保監...
主要險種為旅遊交通保險:國內旅行保險、境外旅行保險、航空意外保險、交通意外保險、出國簽證保險等。相關法規 2020年12月7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為了監督和規範網際網路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保監會出台了《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雖然針對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但其出台的核心目的是維護網際網路保險市場,確保投保人利益。《辦法》...
為規範和加強網際網路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基本權利,促進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稱網際網路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是指保險機構通過銷售頁面管理和銷售過程...
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開展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依照中國保監會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的有關規定開展可回溯管理。第六條 除電話銷售業務和網際網路保險業務之外,人身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後,對銷售過程關鍵...
(一)網際網路保險含義的界定(二)網際網路保險的特徵及趨勢四、不完備理論下的網際網路保險法律規制(一)法律相對於市場是永遠不完備的(二)《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的具體監管內容(三)網際網路保險具有獨特的風險因素(四)網際網路保險呼喚...
參照第三方網路平台管理。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國保監會負責解釋和修訂。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為3年。《保險代理、經紀公司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保監發〔2011〕53號)同時廢止。
《意見》的出台,也標誌著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即將迎來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規範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的好時機。《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中國保監會印發《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簡稱《辦法》)...
(四)銀行通過網際網路開辦與證券業、保險業直接相關的新的業務品種。銀行通過網際網路增加開辦其他新業務品種,適用備案制。第十一條 銀行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申請增加新的網上銀行業務,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以下檔案和資料(一式三份):...
《電子簽名法》、《電子支付指引》、《電子服務認證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陸續實施,困擾保險網路行銷的身份認證、電子保單及線上保費支付等問題逐步得到改善,為保險網路行銷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技術環境;從市場需求來看,在保險企業和保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