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五宗罪是“中國第一職業打假人”王海列舉淘寶網及網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五大“罪狀”,其中包括隱瞞經營者的真實信息、經營者不提供消費憑證、放任網店進行非法經營、存在網店信用欺詐現象、為假冒偽劣商品發布廣告等五大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購物五宗罪
- 提出者:王海列
- 針對:淘寶
- 性質:打假
罪名由來,內容概述,被告回應,社會回應,王海其人,簡介,經歷,網路購物,
罪名由來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被喻為“中國第一職業打假人”的王海專程前往杭州,向浙江工商局舉報淘寶網路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馬雲涉嫌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並要求該局依法查處淘寶網違法行為。王海同時將舉報信抄送至國家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浙江省工商局予以受理。王海歷數了淘寶網及網店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五大“罪狀”,其中包括隱瞞經營者的真實信息、經營者不提供消費憑證、放任網店進行非法經營、存在網店信用欺詐現象、為假冒偽劣商品發布廣告等五大內容。王海引用報導稱,淘寶網2008年交易額達到999.6億元,約占當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淘寶網的影響力巨大,但在淘寶網交易過程中,卻沒有向消費者提供網店經營者的具體真實信息,這點尤其體現在C2C模式下。
內容概述
一、隱瞞經營者真實信息
“消費者在下訂單之前,只能通過淘寶網查詢到以往的消費者對特定網店經營者的評價信息以及他們之間的交易記錄。除此之外,網店經營者的任何主體信息,諸如經營者身份、住所地、註冊資金等這些消費者關注的信息,都無從得知。”王海稱,只有在消費者下訂單之後,淘寶網才顯示出網店經營者登記且未經核實的姓名和部分聯繫方式,消費者在交易結束後一般都不會知道網店經營者的真實主體信息。
在第一項質疑中,王海認為,淘寶網有能力通過技術或者公證處公證等手段核實網店經營者的真實身份信息並且提供給消費者,但淘寶並沒有這樣做,也並沒有提示消費者如“消費者請注意,淘寶網的網店真實信息我們未經核實,如購物被騙,淘寶網將按照《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信息。
二、經營者不提供消費憑證
在質疑淘寶對賣家的審核制度後,王海進一步指出,淘寶並不要求網店必須給消費者發票等憑證,這直接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後,無法向工商局等執法單位申訴或者向消協投訴。
“在淘寶網上有過購物經驗的消費者都知道,絕大多數的網店經營者不提供發票或者小票等消費憑證,這給消費者維權造成了阻礙。”王海認為,如果淘寶讓消費者把發票號碼輸入到支付平台後,網店才可劃款的話,可讓大部分網店遵守法律的規定給消費者提供發票。
三、網店存在信用欺詐
王海表示,為了增加自身的信用度,網店經營者可以採取使用IP位址的方式進行虛假交易,以騙取好評和信用度。從技術角度,淘寶網應該可以進行一定的防範,但淘寶網並沒有這么做,而且對信用度存在弄虛作假這一情況,也沒在網站上做相關的警示說明和標示,從而使很多消費者誤信網店經營者自己“做”出來的信用度,消費者很多時候是在交易完成之後才發現上當受騙。
王海認為,淘寶網明知這種虛假信用度的存在卻不告知在淘寶網購物的廣大消費者,這是對消費者不誠信的表現,也不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經營者義務的規定。
四、放任網店非法經營
舉報者王海還特別向《上海商報》指出,淘寶網放任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煙花爆竹、農資等需要具備相關許可後才可以經營的物品在平台上銷售,甚至也有網店賣發票和代查手機通話詳單。如果一旦發生嚴重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後果將不堪構想。
五、為假冒偽劣商品發布廣告
除了賣家資質審核、不開具發票以及放任物品經營外,王海認為,淘寶網的廣告業務是重要收入來源。在不少假冒名牌商品的價格低到一般人都明知是假冒偽劣的地步,淘寶網依然為其在網頁上進行廣告宣傳,違法了相關法規。對於以上多點質疑中,王海同時還各個列舉了相關法律條文進行支撐。
被告回應
針對王海列告的五宗罪,淘寶網做出回應,稱“王海不了解網購”。淘寶網在《關於淘寶網及其網店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舉報》中回應稱:
一、對經營者進行雙重審核
淘寶網在對賣家資質進行審核時,其會委託第三方對網店經營者進行身份證、銀行卡的雙重審核。其中,身份證委託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審核,銀行卡委託相關發卡行審核,只有兩道審核通過,並且同屬於一個人,該審核才結束。
二、付款後可見真實註冊資料
對於王海提出的賣家信息不明確這一問題,淘寶方面認為,只要消費者確定下單,拍下商品並且付款後,就可以看到網店經營者的真實註冊資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真實姓名、家庭地址、聯繫電話、支付寶賬號、信箱等。並用“至於王海先生期待的下單前了解網店經營者信息,不知王海先生在考慮消費者知情權的同時也考慮一下賣家的隱私權——如果你是賣家,你是否願意讓不是買東西的顧客天天打你家電話騷擾你”來進行反駁。
在整個回覆中,淘寶只對第一質疑進行了回應,而以“其餘逐條,就不一一贅述,清者自清,濁者自濁”作為對餘下內容的應答。
社會回應
浙江省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汪副處長接待了王海,並表示將指派相關部門對王海反應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維權部主任韓志斌說,今年來有關網路購物的消費糾紛明顯增加,這也成了他們最為頭疼的問題,因為很多前來投訴的消費者無法提供有效憑證,或者找不到賣家的真實信息,因此導致無法維權,他們也希望國家儘快對網購專門立法,以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保證這個行業朝健康方向發展。
“王海所列舉的問題,不僅僅是淘寶,其他C2C平台上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淘寶在網購市場中所占比例巨大,所以淘寶就成了“靶心”。
對於網購中遭遇的各種風險,買家也普遍深有體會。王海“訴”淘寶之後網站的一項調查顯示,在2755票的投票中,有50%的參與者選擇支持王海,雙方勢均力敵。但這個結果可以肯定的是,網購風險也一直困擾著廣大買家。易觀國際分析師曹飛認為,王海所提出的某些問題在電子商務中普遍存在,不僅僅局限於淘寶,有些內容現階段還不能完全解決。
王海其人
簡介
1998年,“構築21世紀的中國”座談會上,柯林頓稱王海為“中國消費者的保護者”提到打假,最先想到的總是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恨王海的人把他罵成卑鄙小人,愛王海的人卻把他捧成無私英雄。這個曾被稱作“刁民”的人,因打假聞名,以打假為生。他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中的一個符號,一個標誌。
王海,1973年出生於山東青島,現任和諧社區發展中心理事、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項目負責人、北京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著有《我是刁民》、《王海忠告》、《當頭棒喝》、《物業維權一日通》等書。
經歷
1995年,王海先生成為第一位中國保護消費基金會設立的“消費者打假獎”的獲得者;
1996年,王海先生被媒體評為中國的新聞人物,並應邀參加中央電視台《實話實說》第一期節目;
1997年,《南方周末》稱王海先生是“腳踏實地的愛國者”;
1999年,王海先生以真實面目出現在中央電視台二套節目“經濟半小時”的“3.15”板塊節目中,並擔任央視經濟頻道“一周風雲”欄目的嘉賓主持;
2000年,王海先生領導的大海商務顧問有限公司入選《新周刊》新銳企業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