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運法

據《明史食貨志》及《續文獻通考》。嘉靖末,於余鹽外增設工本鹽引。隆慶初,又預征各邊存積常股鹽引。萬曆中,復搜年久廢引、違沒鹽,皆在正鹽額外。名目繁多,正引不行。故至萬曆末,不得不疏銷積引,這就是綱運法建立的緣由。萬曆四十五年。兩淮鹽法疏理道袁世振條議梳理積引。改單為綱,正行現引,附行積引,編設綱冊,分為十綱,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依照窩數,按引派行。凡綱冊有名者,據為窩本,綱冊無名者,不得加入,是謂綱法,即綱運法。
此法緣起於唐時劉晏,明袁世振變通之,清沿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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