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有關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決策部署,擬定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起草全縣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縣級水利資金和水利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有關水利價格、收費、稅收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監督管理,擬定全縣水務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擬定全縣水資源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轄區內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組織編制並實施全縣水資源綜合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監督指導全縣城鄉供水工作和飲用水水源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縣節約用水工作。貫徹執行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全縣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本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組織水利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全縣地方小水電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測,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貫徹落實上級水利部門制定的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配合上級水利部門辦理有關涉外事務。
(七)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監測預報;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負責全縣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工作。
(八)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部門之間和鄉(鎮)之間的水事糾紛;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工作並監督檢查,行政審批項目以維西縣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九)負責全縣水利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水利系統法治宣傳和科普工作,組織擬訂水利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工作,貫徹執行農村水利和農村水電法規政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村安全飲水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水旱災害防禦。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禦洪水調度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河道建設與管理,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河湖長制工作的組織、協調、督辦、考核等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中小型水庫的建設和管理及大壩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相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級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3)各鄉鎮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落實維西縣應急指揮機構以及縣水務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有關要求,執行維西縣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4)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5)維西縣水務局、維西縣交通運輸局、維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分工負責:維西縣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維西縣水務局牽頭會同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對河道采砂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維西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
內設機構
規劃計畫管理所(質量監督站)
單位名稱:維西傈僳族自治縣規劃計畫管理所(質量監督站)
主管部門: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務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規劃設計、水利工程造價、預結算編制、工程質量及安全生產監督。指導檢查工程建設、質量;參與工程驗收,組織質量監督人員參加培訓。
人員編制:維西傈僳族自治縣規劃計畫管理所(質量監督站),核定事業編制7名,設主任1名。
水務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局機關黨務、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組織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督辦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機要、檔案、黨風廉政、綜治維穩、意識形態、機關制度建設、年鑑編纂、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等工作,並指導全縣水利系統相關工作;負責局召開的綜合性的全縣性會議、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和局三重一大會的組織工作,協助局黨委對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日常監督和考核、獎懲等工作;編制部門預決算並負責預算的執行;負責擬訂水利財務管理、政府採購等水利資金管理方面的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控,監管國有資產;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政策法規股
負責有水利法規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協調工作;負責有關水利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諮詢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聽證事宜;建立健全水政違法案件查處、動態巡查、執法檢查、執法監察責任制等各項制度,並督促落實;監督檢水利法律法規的實施及全縣水行政執法情況,審查規範案件、處罰決定書、案卷等;建立健全各類台帳,收集、整理案件檔案,及時移交檔案室;組織查處水法、法律、法規案件和行政違法案件;負責受理、交辦、轉送水事違法行為的舉報、控告、信訪等事項;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水利管理部門的水利信訪事項;督促檢查各股室所涉水信訪事項的處理;完成執法監察、信訪案件的統計報表任務,及時上報各類報表等 。
水旱災害防禦服務所(水庫管理所)
單位名稱: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旱災害防禦服務所(水庫管理所)
主管部門: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務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組織全縣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編制水旱災害防禦應急預案;負責全縣山洪災害防禦通訊網路建設工作;參與其它自然災害的抗災工作;負責全縣水庫的日常管理;承擔水庫壩體的安全檢查、鑑定和除險工作;做好水庫水質監測工作;負責全縣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的前期調查和方案上報工作;負責水庫的防洪調度運用、安全度汛以及汛期水庫洪澇災害匯報;負責水庫資產管理,承擔水庫設施設備的常年維護保養。
人員編制: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旱災害防禦所(水庫管理所)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所長1名。
水政監察大隊(河湖長制辦公室)
單位名稱: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政監察大隊(河湖長制辦公室)
主管部門: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務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作,審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徵收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水資源有償使用等制度;查處和移交涉水違法案件等。河(湖)長制辦公室承擔河(湖)長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研究制定縣級河長制工作相關制度,督查考核相關部門及下一級河長制工作等。
人員編制: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政監察大隊(河湖長制辦公室)核定事業編制11名,設隊長1名,副隊長1名。
水利水電管理所
單位名稱: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利水電管理所
主管部門: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務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擬定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承辦小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的編制、審查、審批工作;負責施工設計變更、技術方案的組織協調;組織縣管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建設、驗收及評價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執業人員資質、資格和招投標的監管工作。負責城鄉供水、農村飲水和農村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協助抓好水電站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利水電職稱評定工作等。
人員編制:維西傈僳族自治縣水利水電管理所核定事業編制8名,設所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