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吉爾·特羅芬

維爾吉爾·特羅芬

維爾吉爾·特羅芬(Virgil Trofin,1926年7月24日 ,利波瓦茨,——1984年7月6日 ,克勒拉希。)

前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黨務和國務活動家。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常設主席團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部長會議副主席、羅馬尼亞總工會中央理事會主席。在後喬治烏-德治時代進入權力核心,原本是齊奧塞斯庫時代初期的羅共第二號人物,後多次被降職,並於1981年被踢出黨中央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維爾吉爾·特羅芬
  • 外文名: Virgil Trofin
  • 國籍羅馬尼亞
  • 民族羅馬尼亞人
  • 出生地:瓦斯盧伊縣利波瓦茨鄉
  • 出生日期:1926年7月24日 
  • 逝世日期:1984年7月6日 
  • 職業:革命家、政治家、工人、軍人
  • 畢業院校:布加勒斯特經濟研究學院、“斯特凡·喬治烏”政治學院
  • 信仰共產主義
  • 黨職:羅共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
  • 黨職:羅共中央常設主席團委員
  • 黨職:羅共中央書記處書記
  • 公職:羅馬尼亞政府副總理
人物傳記,青年領袖,權力中心,邊緣化、貶謫,訪華,政壇折翼,死亡,家庭,榮譽,

人物傳記

青年領袖

1926年7月24日生於羅馬尼亞東北部瓦斯盧伊縣利波瓦茨鄉。早年在家鄉讀國小和國中,1939——1944年接受機械工職業技術培訓,並在雅西從事各種金屬結構工作,當過機械鉗工和鍋爐製造工。1944年加入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聯盟(共青團)。1945年11月15日加入羅馬尼亞共產黨(1948——1965年稱羅馬尼亞工人黨)。1945——1946年任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聯盟雅西州委書記。1946——1948年任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聯盟中央委員會委員。1948年羅馬尼亞工人黨成立後,羅馬尼亞共產主義青年聯盟與其他左翼進步青年組織整合,成立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1948——1951年先後任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宣傳鼓動部部長。在此期間,在布加勒斯特經濟研究學院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經濟學。1951年任羅馬尼亞武裝部隊總政治部組織指導部部長,被授予人民軍中校軍銜,1952年晉升為上校。1953年當選為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中央委員會委員,1954年7月任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中央委員會書記處書記。
1953年以前,特羅芬在政治上傾向於安娜·波克爾瓦西列·盧卡特奧哈里·喬治斯庫的“莫斯科局”(史達林的代理人),後在波克爾與總書記格奧爾基·喬治烏-德治的政治角力中倒向了喬治烏-德治陣營,在波克爾垮台後,被喬治烏-德治作為黨的年輕幹部和積極分子予以重點培養和提拔。
1955年12月28日在羅馬尼亞工人黨第二次代表大會(羅共“七大”)上當選為工人黨中央候補委員。1956年6月——1964年6月任羅馬尼亞勞動青年聯盟(共青團)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1960年6月25日在羅馬尼亞工人黨第三次代表大會(羅共“八大”)上當選為工人黨中央委員。1956年匈牙利十月事件後,特羅芬領導共青團對團員隊伍進行整頓,尤其是對大學和高中學生加強教育和管控,制定嚴格的入團審查標準。他曾在1956年11月公開說:“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有多少敵人正試圖攻擊我們的黨和國家”。布加勒斯特市黨委第一書記弗洛里安·達納拉赫和中宣部部長列昂廷·拉烏圖聽取了他的建議,特羅芬對於抑制學界的動盪趨勢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在此期間,他與揚·伊利埃斯庫科爾內爾·布爾蒂卡、斯特凡·巴萊亞、彼特魯·埃納凱斯特凡·安德烈密切合作,並在黨內形成了一股“少壯派”(“共青團幫”)勢力。
1957——1965年當選為巴克烏縣波杜-圖庫盧伊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議員),1965——1969年當選為蓋爾拉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69——1975年當選為皮特什蒂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75——1980年當選為布拉索夫斯蒂格·羅蘇選區大國民議會代表,1980年在特爾古日烏第一選區當選大國民議會代表。1961年3月25日任共和國憲法委員會委員。1964年畢業於“斯特凡·喬治烏”社會政治學院(羅共中央高級黨校)。1964年6月23日任羅馬尼亞工人黨中央組織部第一副部長。
特羅芬與尼古拉·齊奧塞斯庫曾在團中央、總政治部和黨的組織部門共事,建立了密切的聯繫。從此,他的政治事業的興衰都與齊奧塞斯庫有著直接關聯。1965年3月喬治烏-德治逝世後,在尼古拉·齊奧塞斯庫和格奧爾基·阿波斯托爾的權力鬥爭中,作為“少壯派”的代表人物和黨的組織部門負責人,特羅芬極力為齊奧塞斯庫上台消除障礙,齊奧塞斯庫主政後,特羅芬被迅速提拔到了黨和國家最高領導層。羅共“九大”後,他與瓦西列·帕蒂利內茨利用平凡冤假錯案之機對當時黨內二號人物亞歷山德魯·德勒吉奇進行整肅,使這位“大清洗”的主要組織者和執行者身敗名裂。

權力中心

1965年3月29日,維爾吉爾·特羅芬任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組織部長。1965年7月24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第九次代表大會大上,維爾吉爾·特羅芬當選為羅共中央委員、中書記處書記。1967年12月8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上被增選為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1968年8月升為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常設主席團委員。1969年8月在羅馬尼亞共產黨第十次代表大會上仍當選為羅共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常設主席團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從1965年7月至1972年10月,在擔任黨中央委員會書記期間,特羅芬主管黨和共青團的組織幹部工作,負責協調全國婦女理事會、羅馬尼亞總工會中央理事會、農業生產合作社全國聯盟的活動。
1969年3月13日——1971年11月17日任羅馬尼亞農業生產合作社全國聯盟主席(部長級政府成員)。1969年4月7日——1974年4月29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國防委員會委員。1971年11月17日——1974年11月28日任羅馬尼亞總工會中央理事會主席(部長級政府成員)。1972年10月11日被解除中央委員會書記職務。1972年10月13日——1974年3月30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部長會議副主席兼商業部長。1972年12月4日兼任人民服務和供應活動協調和管理委員會主席。1973年7月12日——1974年3月30日任人民委員會事務委員會(黨政合一機構)主席。1974年11月羅共“十一大”和1979年11月羅共“十二大”均當選為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政治執行委員會委員。
維爾吉爾·特羅芬(領袖標準像)維爾吉爾·特羅芬(領袖標準像)

邊緣化、貶謫

1974年11月28日——1977年12月14日任羅馬尼亞共產黨布拉索夫縣委員會第一書記兼布拉索夫縣人民委員會主席。1975年3月18日——1978年7月13日任人民議會和國家行政委員會委員。1977年12月14日——1978年10月12日任羅馬尼亞林業經濟和建築材料部部長。1978年10月12日——1981年9月7日任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副總理兼能源發展和國家電氣化協調委員會主席,1979年12月12日——1981年9月7日兼任羅馬尼亞礦業、石油和地質部部長。1981年9月7日被解除政府副總理和礦業部長的職務。1981年11月26日在羅共中央全會上被撤銷中央委員資格,大國民議會取消其議員資格,降為羅馬尼亞手工業合作社中央聯合會主席。1982——1984年任克勒拉希縣“米爾恰·沃達”國營農業聯合體主席。

訪華

1956年和1967年訪問中國。

政壇折翼

維爾吉爾·特羅芬曾是尼古拉·齊奧塞斯庫的親密助手和得力大將,1965年以後主管黨的組織幹部工作,在1969年至1972年間一度是僅次於齊奧塞斯庫的黨內第二號人物,權傾一時。但也因此受到齊奧塞斯庫的疑忌。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齊奧塞斯庫在1970年代末定期輪調高幹,防止他們發展新的權力基礎,一旦支持者質疑他的權威,齊奧塞斯庫就立刻將他們踢出權力中心。在20世紀70年代以後,特羅芬與齊奧塞斯庫之間發生衝突,逐漸被邊緣化,多次被降職。1974年被外放到地方,1977年重新回到中央。
1981年11月25日至26日,在羅馬尼亞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羅馬尼亞經濟和社會發展最高委員會聯席全體會議上,尼古拉·齊奧塞斯庫作了關於國民經濟情況和國際形勢的重要報告,稱經濟發展取得重要成績,但煤炭原油和金屬生產未完成計畫。齊奧塞斯庫說“在執行今年計畫方面,我們確實遇到了不少困難,出現了一系列缺點和不足,在確保動力、原材料方面困難尤為突出。”他說,這首先是由於沒有全面完成煤炭和原油生產計畫。此外,金屬生產也未完成計畫。完不成計畫確有客觀原因,但主要是主觀原因,是經濟領導與計畫工作中的缺點、黨政部門工作中的缺點所造成的。
羅共中央全會以“違反黨的規定”,審批交付質量差的煤炭供應給發電廠,致使黨和人民的利益蒙受損失為由,對分管能源的特羅芬進行嚴厲的譴責和警告,全會解除了特羅芬的黨內外一切領導職務,並將他開除出中央委員會。也有觀點認為,這是齊奧塞斯庫為掩蓋自身在採礦業上管理不善和1977年“日烏河谷礦工罷工事件”尋找“替罪羊”。特羅芬被逐出權力中心,政治生命就此終結。之後,他同齊奧塞斯庫等領導人進一步發生衝突,又被貶謫到地方,從此再也未回到布加勒斯特。
齊奧塞斯庫、特羅芬會見米卡·特里帕羅齊奧塞斯庫、特羅芬會見米卡·特里帕羅

死亡

1984年7月6日,維爾吉爾·特羅芬在克勒拉希逝世,終年58歲。關於特羅芬的死因一直眾說紛紜,有人基於各種證據堅持認為他是自殺。而羅馬尼亞官方的做法十分隱晦、低調,羅共機關報《火花報》沒有刊登官方訃告,也沒有就他的死因作出解釋。

家庭

維爾吉爾·特羅芬的妻子尤金妮亞·特羅芬,育有兩個子女,女兒安娜·特羅芬,兒子米爾恰·特羅芬。兒子米爾恰後來先後擔任檢察官、特爾古穆列什地方法院法官等職。

榮譽

維爾吉爾·特羅芬曾榮獲多項功勳獎章和榮譽稱號,1959年被授予三級”八·二三“勳章、二級勞動勳章,1961年5月被授予“羅馬尼亞工人黨(共產黨)成立四十周年”紀念獎章,1964年被授予”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之星“二級勳章,1966年被授予二級”圖多爾·弗拉迪米雷斯庫“勳章,1969年被授予”祖國解放二十周年“紀念獎章,1971年被授予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勞動英雄“稱號和”鐮刀和鐵錘“金星勳章,1976年7月24日,維爾吉爾·特羅芬在50歲生日時被授予一級“八·二三”勳章。
齊奧塞斯庫祝賀特羅芬50歲生日並為其授勳齊奧塞斯庫祝賀特羅芬50歲生日並為其授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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