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鮮梨

綠色食品:鮮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綠色食品 鮮梨(NY/T 423-2000)》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為判定綠色食品鮮梨的質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標準。由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提出,中國標準出版社秦皇島印刷廠印刷,新華書店北京發行所發行,各地新華書店經售。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鮮梨的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標籤、包裝、運輸和貯存。本標準適用於A級綠色食品鮮梨的生產和流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食品:鮮梨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1年3月1日
  • 頁數:5 頁
  • 開本:16 開
  • ISBN:155066213568
  • 外文名:Green Food-Fresh Pears
  • 語種:簡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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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009.11一1996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2一1996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3一1996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4一1996食品中鋅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5一1996食品中福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7一1996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8一1996食品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 5009.19一1996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t的測定方法
GB/T 5009.20一1996食品中有機磷農藥殘留f的惻定方法
GB 7718一1994食品標籤通用標準
GB/T 10650一1989鮮梨
GB/T 14962一1994食品中鉻的測定方法
NY/T 391一 2000 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
NY/T 393一 2000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

定義

綠色食品:green food

見NY/T 391-2000 中的3.3。

A級綠色食品

見NY/T 391-2000 中的3.3。

要求

分類

特大型果:蒼溪雪梨、雪花梨、金華梨、在梨等。
大型果:鴨梨、酥梨、黃縣長把梨棲霞大香水梨、山東子母梨、寶珠梨、蘋果梨、早酥梨、大冬果梨、巴梨、晚三吉梨等。
中型果:黃梨、安梨、秋白梨、胎黃梨、鴨廣梨、庫爾勒香梨、菊水梨、新世紀梨等。
小型果:綿梨、伏茄梨等。

產地環境要求

應符合NY/T 391的要求。

感官要求

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
綠色食品:鮮梨

理化要求

理化指標和化學成分應符合表2規定。
綠色食品:鮮梨
綠色食品:鮮梨

衛生要求

衛生指標應符合表3和表4規定。
綠色食品:鮮梨
綠色食品:鮮梨

試驗方法

感官檢驗

感官檢驗按GB/T 10650一1989中6.1規定執行.

理化檢驗

物理指標和化學成分按GB/T 1 0650一1 989中6" r規定執行。
砷的測定按GB/T 5009.11規定執行。
鉛的測定按GB/T 5009.12規定執行。
銅的測定按GB/T 5009.13規定執行。
鋅的測定按GB/T 5009.14規定執行。
鎘的測定按GB/T 5009.15規定執行。
汞的測定按GB/T 5009.17規定執行。
氟的測定按GB/T 5009.18規定執行。
鉻的測定按GB/T 14962規定執行。
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按GB/T 5009.19規定執行.
有機磷農藥殘留量的測定按GB/T 5009.20規定執行。

檢驗規則

組批規則

同一生產基地、同品種、同等級、同一包裝日期的鮮梨作為一個檢驗批次。

抽樣方法

抽樣方法可按GB/T 10650一1989中7.4抽樣和7.5理化檢驗取樣及7.6檢重執行。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規定的全部要求(指標)進行檢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應進行型式檢驗:
a)申請綠色食品標誌或綠色食品年度抽查檢驗;
b)前後兩次出廠檢驗結果差異較大;
c)因人為或自然因素使生產環境發生較大變化;
d)國家質且監督機構或主管部門提出型式檢驗要求。

交收檢臉

每批產品交收前,生產單位都應進行交收檢驗,交收恤驗內容包括包裝、標誌、標籤、感官要求,衛生指標應根據土壤環境背景值及農藥施用情況選測,檢驗合格並附合格證的產品方可交收。

判定規則

1、一項指標檢驗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產品。
2、當理化、衛生指標出現不合格項目時,允許另取一份樣品復檢,若仍不合格,則判該項目不合格。若復檢合格,則應再取一份樣品作第二次復檢,以第二次復檢結果為準。
3、對包裝、標誌、標籤不合格的產品,允許生產單位進行整改後申請復檢。

標誌和標籤

標誌

綠色食品鮮梨的銷售和運輸包裝均應標註綠色食品標誌,具體標註按有關規定執行。

標籤

產品標籤應符合 GB 7718 的規定。

包裝、運輸和貯存

包裝

綠色食品鮮梨的包裝應按GB/T 10650一1989中第8章包裝標誌的有關規定執行。

運輸

1、梨在裝卸運輸中要注意愛護,輕裝輕卸,輕拿輕放。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衛生,不得與有毒、有異味、有害的物品混裝、混運。
2、箱裝梨在站台、碼頭等待運場所的時間應盡金縮短,需暫存時,必須堆放整齊,批次分明,通風良好,環境清潔,嚴禁日曬雨淋,注意防凍防熱。

貯存

1、梨果採收後,立即挑選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品質條件的果實,儘快包裝、交督、驗收。
2、驗收後的鮮梨必須根據果實的成熟度和品質惰況,迅速組織調運或貯存。
3、果實貯存保鮮,不得使用任何化學合成食品添加劑
4、中長期貯存保鮮應在常溫或恆溫庫中進行。出售時應基本保持梨果實原有的色、香、味。
5、在貯存鮮梨的庫房中,嚴禁與其他有毒、有異味、發霉、散熱及易於傳播病蟲的物品混合存放。
6、在庫記憶體放時不得直接著地或靠牆,碼垛不得過高。垛間留有通道,注憊防蠅防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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