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腐敗

“綠色腐敗”是“工程腐敗”中的一種,與其他工程略有不同的是,它的“腐敗空間”特別大。原因也簡單,一棵樹不像一袋水泥一根鋼筋,其定價的差異性很大,尤其是名木、大樹,根本無法做到統一定價,這就導致定價的隨意性極大。為了拓寬吃回扣、拿好處的“盈利空間”,當事人都很願意把價格弄到天上去。於是,一棵並非名貴樹種的榕樹,單價竟然高達10萬餘元!

在綠色工程的腐敗案件中,授受雙方,有著一批“能人”,他們基本上就是人妖不分了。有關係、背景的,有鈔票、回扣高的,即使是妖怪,也會被接走,而且相互奉為座上賓。

城市的園林綠化工程,是地方政府很喜歡的“公共工程”,擺在地面上也很能看見“政績”,不像下水道看不見;加上這些年來地方政府賣地收入大大的,他們自然而然就願意大大地予以投入。“一項普通綠化工程,財政預算投資200多萬元,而實際工程造價只需六七十萬元,即使是通過虛開發票套取70多萬後,也沒達到預算的投入額度。”還真是這個樣子。反正這投出去的錢是財政的錢,是公家的錢,是納稅人的錢,而通過這“綠色工程”,最方便把這“大蛋糕”中的一大塊切給自己,這樣的“綠色腐敗”,這樣的“權力尋租”,貪官們“何樂而不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腐敗
  • 隸屬:工程腐敗
  • 定義:在種樹工程中貪污
  • 具體案例:廣西林業廳原副廳長安明明貪腐案
黑色內幕,遏制途徑,貪腐投入同步,

黑色內幕

2014年6月4日,廣西林業廳原副廳長安明明貪腐案在廣西柳州中院開庭審理。安明明被控涉嫌利用改制、轉讓和拆遷,非法侵吞國有資產和拆遷補償款近7000萬元、挪用公款258萬元。由於涉案金額巨大,本案也再次引發了輿論對於“綠色腐敗”的關注。
作為綠色生態建設的主管單位,林業和園林部門一直被認為是“清水衙門”。但事實上,隨著國家加大在生態建設方面的投入,這一領域也逐漸成為滋生腐敗的沃土。
據法治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僅2011年至2014年,就有超過20宗林業和園林系統官員腐敗案出現在公開報導中,且其中不乏多件窩案,落馬官員數十人,級別從普通科員到正廳級。僅在2012年廣州林業和園林系統腐敗窩案中,就有13名官員落馬。
一棵“超級銀杏”,出廠價幾千元,落地價卻達5萬元,巨額差價去哪了?動輒花上千萬找知名公司進行綠化設計,其實就是幾個剛畢業的學生參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動,巨額設計費背後有哪些貓膩?
在一些地方頻現綠化奢侈浪費的背後,掩藏“黑色內幕”。
窩案頻發“前腐後繼”
在綠化腐敗中不少貪腐案以窩案、串案的形式出現。廣東省廣州市、河南省長葛市、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等地林業系統都曾曝出過腐敗窩案。
在腐敗窩案中,腐敗官員上下級之間、腐敗官員和不法商人之間,形成了暗中勾結、相互包庇的利益共同體。一些腐敗官員從下面收、往上面送、自己吃中段,主動或被動地成為腐敗鏈條中的一環。
以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系統系列腐敗案為例,該案共涉及13名官員,其中局級以上幹部2人,處級幹部9人。
據廣州市紀委監察局披露,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黨委書記、廣州從化市原市長郭清和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在林業專項資金分配撥付、園林綠化項目招標、企業資質核准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收受私人老闆和下屬幹部賄賂總計人民幣200多萬元。
而作為郭清和下屬、先後擔任廣州市流溪河林場副場長和廣州市大嶺山林場副場長的溫玉區,一方面利用分管財務、工程業務的職務便利,收受工程承包方的賄賂,一方面又為在工作上得到領導的照顧及解決工作調動等問題,多次向時任廣州市林業局局長的郭清和和副局長劉燕堂行賄。
重慶市涪陵區林業局腐敗窩案中,該局上至局長、副局長,下至科長、會計共6名官員利用職務之便,共謀通過虛列廣告費、虛列勞務費套取“天然林資源保護項目”專項資金69萬餘元,存入“單位小金庫”,分贓“辛苦費”,中飽私囊,集體貪腐。
像上述局長、主任、會計合謀貪腐的例子也出現在廣東省惠東縣林業系統腐敗窩案、廣西防城港市園林管理處腐敗窩案等窩案之中。
在窩案頻發的同時,綠化腐敗還呈現出“前腐後繼”的特點。
湖南省桑植縣林業局1974年建立,在不到30年的時間內先後經歷了6任局長,包括第一任局長金某在內其中5任局長都因受賄、挪用專項資金等原因,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
無獨有偶,在與湖南省一省之隔的浙江省,溫州市政園林局三任局長滕德壽、楊邦禎、吳長柳亦接連因受賄而落馬。
綠化吹“泡泡”滋生“黑色腐敗經濟賬”
23米的路邊綠化,種6棵喬木已然嫌擠,規劃圖紙卻要求種下27棵,栽下去,樹都堆成“一坨”。一位從事園林綠化近30年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2013年在山東某地參與城市綠化,規劃要求的栽樹間隔不到1米,乍一看巨資打造生態園林城市立竿見影,但樹太密,根本活不了,用不了一兩年必須挖掉。
他說,明知規劃“不靠譜”,如果是私人項目還能提點建議,“給政府部門幹活我們提都不敢提,提了不知道就傷到哪個領導了,活都沒了。”
業內人士說,這種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不僅是政績觀作祟,背後還有一本“黑色的腐敗經濟賬”。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2013年,我們給某地的新區整體綠化做規劃設計,施工總面積130萬平方米,綠化施工總招標金額1.3億元,設計費每平方米15元,加起來近2000萬元”,其中很大一部分用在上下打點和給有關部門人員的回扣上,這是業界的“潛規則”。
“收了2000萬,設計卻沒請‘大腕’,幾個剛畢業的學生參照以往案例稍加改動,設計成本只花了幾十萬。”這位設計公司負責人表示,對地方政府而言,比設計效果更重要的是設計公司的名氣,所以花大價錢設計的城市不少,真正有特點的不多。
業內人士揭秘,規劃設計“吹泡泡”是綠化浪費的根源和起點,設計費與工程造價掛鈎,設計越奢華、工程造價越高,設計收費越高。而對後續施工而言,工程“蛋糕”越大,苗木銷售、工程施工等能分到的就越多,一些掌握權力的人也能從中獲取暴利。
2013年落馬的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黨委書記郭清和被查出在園林綠化項目招標等方面大肆收受私人老闆和下屬幹部賄賂總計200多萬元,其下屬副局長劉燕堂為他人所請託的承接工程項目施工、設計等事項提供“幫助”,並收受他人所送款項總計50多萬元。
招標制度如“白紙” 採購只買貴的不買對的
不斷吹大的園林綠化政績“泡泡”,讓被視為清水衙門的綠化部門成為腐敗叢生的“沃土”。
2011年以來,就有超過20宗林業園林系統官員腐敗案,其中不乏多宗窩案,落馬官員數十人。在官商勾結之下,領導吃招標設計“大頭”,下屬吃承包“小頭”,中層幹部則“下吃上送”,構成環環相扣的腐敗鏈條,級別從普通科員到廳局級。這其中,施工招標和苗木採購是兩大“腐點”。
施工招標:“先上車、後補票”
在園林綠化施工方面,儘管有固定程式限制,但在一些幹部眼中都“不在話下”。
2014年3月,江西撫州中院審理髮現,撫州市金谿縣原副縣長徐俊以應付上級綠化檢查需要緊張施工為由,避開正常招投標程式,先內定好施工單位,完工才“補辦”邀標手續。並獲得工程方提供的好處費6萬元。
這種“先上車、後補票”的情況並不鮮見。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在山西大同參與城市綠化,時任政府負責人就表示,趕工期時間緊,幾十個工程項目要馬上啟動,招標手續事後再說。
苗木採購:一筆糊塗賬
不同的綠化樹種,成本差異巨大,決策背後,有不小的尋租空間。一位業內人士回憶參與河北某地政府招標的綠化項目,“我們推薦用本地幾百元一棵的楊樹,政府卻要求從南方引進胸徑40厘米上下的‘超級銀杏’,出廠成本就幾千元,長途跋涉後,落地價1棵樹5萬元。”
2010年廣西防城港市綠化腐敗案曝出,政府採購價10萬元的大樹,成本價只有2萬元,其中巨大的差價被供應商和貪腐乾部分食。
事實上,園林綠化工程相關採購早有嚴格規定,但一些政府部門“買貴的不買對的”為何仍頻發?一位綠化公司老總表示,各地園林一些“有政府背景”的公司聯合一些本地公司大搞綠化“圍標”,把園林綠化變成權錢交易,“綠化圈還有‘有關係的吃肉、搞關係的喝湯、沒關係的喝西北風’的說法。”

遏制途徑

遏制綠化腐敗 掐住資金和規劃“七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廉潔教育與研究中心教授任建明指出,貪大求洋、南樹北種等愈演愈烈的“綠化奢侈病”脫離了園林綠化的本意,一些領導幹部不顧自然常識和制度限制,把園林綠化當成長袖善舞的工具,不僅造成浪費,還為腐敗留下了空間。
中央巡視組點名批評的江西造林綠化“一大四小”工程,歷時4載、耗資數百億元,因為戴著“一號工程”的帽子,這場“脫離實際”“好大喜功”的工程得以強力推進;來自江蘇、廣西等地的銀杏樹,因為“檔次高”、造型好被時任領導相中,而後如潮水般被採購進入重慶。至2010年,全市園林綠化投入178億元,是前10年總和2.7倍,此後不少銀杏因為水土不服枯死。兩地一把手落馬,隨之還有一批下屬園林官員落入法網。
專家和業內人士認為,要從源頭上遏止“園林綠化腐敗”,減少“長官意志”,透明公開和織密制度網才是防範妙藥。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為,從根本上講,要掐住“規劃”和“錢袋子”兩個“七寸”,不要讓城市規劃變成地方領導幹部“嘴上說說”,對園林工程的項目預算至少要向三公預算看齊,做好全面公開,細化到具體項目。
廣東省律協副會長肖勝方律師認為,因應城市建設需求的變化對承包分包作出限制,嚴格招標和工程管理,強化事中、事後審計。

貪腐投入同步

1949年至1999年,中央對林業的投資累計總額為243億元。而隨著世紀之交中央將林業確立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領域,林業方面的投入呈現出爆發式增長。
據國家林業局統計數據,僅2002年,中央投入林業的資金就達339億元,大大超過新中國成立後50年間林業投入的總額。此後投資更不斷加碼,2005年,實際到位各類建設資金已達553億元。
2012年,在國新辦就中國林業在推動可持續發展中的進展等情況的發布會上,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印紅也曾指出,1992年以來,特別是新世紀以來,中國政府加大了對林業的財政支持力度,累計投入近萬億元人民幣。
而在園林建設方面,隨著2005年中央提出“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全國各地爭相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大刀闊斧地進行城市綠化建設。在一些經濟發達城市,直接由市財政撥付的城區綠化專項資金每年都在1億元以上。
巨額投入之下,林業和園林系統的反腐形勢也隨之嚴峻。
早在2001年,國家林業局原局長周生賢痛斥“林業腐敗”的新聞就曾轟動一時。2006年,建設部(2008年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時任副部長仇保興在全國節約型園林綠化會議上也再次談到了綠化背後的腐敗問題。他表示,高價建綠地的背後往往存在著腐敗,有些幾千萬元一條街的綠化其背後就是權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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