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

《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是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有序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進一步指導各地加強綠色商場創建工作,商務部按照《商務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綠色商場創建實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9〕417號)要求,對照《綠色商場》(GB/T 38849-2020)國家標準,結合工作實際,編制形成的評價指標。由商務部辦公廳於2021年5月25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
  • 印發機關:商務部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5月25日
  • 發文字號:商辦流通函〔2021〕186號
印發信息,指標全文,

印發信息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綠色商場創建 評價指標(試行)》的通知
商辦流通函〔2021〕1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有序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進一步指導各地加強綠色商場創建工作,商務部按照《商務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綠色商場創建實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9〕417號)要求,對照《綠色商場》(GB/T 38849-2020)國家標準,結合工作實際,編制形成《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工作中有關情況及意見建議請及時報商務部(遷整獄流通業發展司)。
    聯繫人:李一卿 孟琛
    電 話:詳見參考連結
    傳 真:詳見參考連結
    郵 箱:詳見參考連結
                                                                      商務部辦公廳
                                               舉格諒                           2021年5月25日
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doc

指標全文

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分值
評分標準
得分
一、基本要求(55分)
(一)合法合規
-
1 應遵守商場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涉及的安全、環保、衛生、節能、防疫、規劃、排水等法律法規及誠信建設相關要求。
(二)組織機構
-
2 應有綠色商場創建、運營、她企殃管理駝淋嘗請的組織機構和責任分工,制定系統的培訓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制度檔案
25
3 制度檔案應包含節能減排、環保、健康、安全生產、持續改進、環境績效等內容,且健全適用。(25分)

(四)能效指標
20
4 單位建築面積耗電量/耗水量、萬元營業額耗電量/耗水量等運營能效指標應居行業領先水平。(20分)

(五)資金保障
10
5 應有計畫地安排設備、環境維護保養資金或節能技改專項資金(包括節能宣傳費用)。(10分)

二、設施設備要求與管理
(300分)
(殃充笑腿六)建築及結構維護
105
6新建物業應符合GB/T 50378基本規定或其它相應認證要求。(50分)
7商場建築場地內人行通道想臭記應採用無障礙設計,且與商場外人行通提匙道無障礙連通。(10分)



8 應有促進自然採光、自然通風、遮陽和防冷風浸透等措施。(5分)



9* 裝修時宜採用靈活隔斷,減少重新裝修時的材料浪費和建築垃圾。(5分)



10 衛生間設計、建設、改造或裝修應符合CJJ 14相關要求,管理規範,環境衛生整潔,便於各類消費人群使用。(35分)



(七)空調暖通設
35
11 空調採暖系統的冷熱源機組能效均應符合GB 50189規定值的要求。(5分)

12 應制定適宜的暖通空調系統運行方案。(5分)



13 循環水泵應採取適宜的節能措施。(5分)



14 暖通空調系統風機應採取適宜的節能措施。(5分)



15 集中採暖空調系統應採用智慧型化控制,採取措施降低商場在過渡季節以及部分冷熱負荷和部分空間使用下的供暖、通風與空調系統能耗,達到GB/T 17981的相關要求。(10分)



16* 冷熱源(含二次換熱站)宜安裝集中最佳化控制系統和餘熱、余冷回收裝置。(5分)



(八) 照明設備
25
17 照明應符合GB 50034的相關要求,採用LED等能效較高的照明設備。(10分)

18 照明應迴路清晰,並根據使用場景設定多種照明模式,並配備智慧型控制系統。(15分)



(九)電梯設備
15
19 扶手電梯應根據人流狀況最佳化運行管理,如加裝變頻變載感應裝置等。(10分)

20* 商場高懸扶手電梯宜安裝安全防墜落裝置。(5分)



(十)冷鏈設備
20
21 冷凍冷藏保鮮系統應採用高能效的節能設備和環保型製冷劑。(10分)

22 冷庫/冷櫃的使用和管理應合理、規範。(10分)



(十一)水資源設
20
23 衛生器具和配件應符合CJ/T 164的有關規定,並採取適宜的節水措施。(15分)

24* 宜採用非傳統水源或節水的綠化灌溉方式。(5分)



(十二)環保設備
15
25 應在必要位置安裝油污分離設備和油煙排放淨化裝置。(10分)

26* 宜使用太陽能等綠色清潔能源。(5分)



(十三)綜合管理
65
27 應按照GB 17167的要求,配備相應的能源計量器具。(10分)

28 能源消費利用統計台帳應真實完整,並進行能耗狀況分析。(10分)



29 應有明確有效的能源管理方法和措施,且包含激勵機制或採用契約能源管理模式。(5分)



30 應對照明光源、空調濾網/風管、冷卻塔、油煙淨化設備等及時進行檢查、清洗、維修和更換。(10分)



31* 宜建立能源管控平台,對能耗實時監控和分析。(5分)



32* 根據GB/T 19001、GB/T 23331、GB/T 24001和GB/T 28001的要求,宜建立企業質量、能源、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並保持良好運行。(25分)



三、綠色供應鏈建設
(55分)
(十四)綠色採購與招商
20
33 採購產品和選擇供應商應符合商務部等部門發布的《企業綠色採購指南(試行)》有關要求。(10分)
34 應採購符合GB 23350相關要求的食品、化妝品。(5分)



35 應通過契約約定、項目培訓等措施,引導供應商採用綠色設計技術,促進產品或零部件回收利用,減少環境污染和能源消耗。(5分)



(十五)綠色運營和管理
35
36 應對營業場所內涉及的商戶、商品、服務和環境品質進行必要管控。(5分)

37 物流車輛尾氣排放應符合GB 17691或GB 18352.6的相關要求。(10分)



38 物流運輸應使用國家規定的標準化托盤,採取措施減少物流車輛空駛。(5分)



39 應採取措施保障在物流倉儲過程中的商品質量。(10分)



40* 宜建立智慧型化的綠色物流倉儲系統。(5分)



四、實施綠色服務
(85分)
(十六)服務設施和管理
65
41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位置合理、數量適宜、出入方便,應有明確的停車引導標識,配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10分)
42 相關功能區域布置合理,服務設施齊全、無破損、乾淨衛生,與整體風格協調一致。(15分)



43 人流動線設計應合理,清晰設定步行路線引導標識和公共服務設施標識。(10分)



44 應充分利用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展行銷和服務,提高運營效率。(25分)



45* 宜建立完整的客流量、營業額、客單價、坪效等運營數據統計信息平台。(5分)



(十七)服務行為和能力
-
46 不應銷售明顯破壞生態環境或者不利於珍稀動植物保護的商品。

20
47 工作人員應具有與其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素質和服務能力。(5分)


48 應根據客戶群體結構,不定期組織節能減排、綠色消費的主題宣傳活動。(5分)



49 室內空氣品質應符合GB/T18883相關要求,整體環境整潔、衛生。(10分)



五、引導綠色消費
(40分)
(十八)綠色消費信息統計和減塑
-
50 應按相關要求對商場經營場所內的綠色產品和服務銷售情況進行統計報送。
10
51 應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禁塑限塑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不可降解塑膠袋、塑膠吸管/餐具等一次性塑膠製品的消費量。(5分)


52 應提供可降解或可循環的各類環保購物袋。(5分)



(十九)綠色消費宣傳與引導
30
53 應運用多種方式開展綠色消費宣傳,傳播綠色消費、環保、節能的理念,引導科學、適度、可持續的消費行為。(10分)

54 應在節能產品、低碳產品、環境標誌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無公害食品等產品銷售區設定醒目標籤標識,引導消費者購買。(10分)



55 應在餐飲區、收銀區、生鮮區等區域設定合理提醒標識,引導綠色消費行為。(10分)



六、資源循環利用與環保公益
(65分)
(二十)垃圾分類
30
56 應根據商場面積、客流量等因素合理設定垃圾分類回收裝置,並定期清掃收集。(10分)
57 應分類收集建築裝修、可回收物、餐廚、有害和其他廢棄物。(20分)



(二十一)再生資源回收
20
58 應設有再生資源回收裝置或回收點,並規範運營。(10分)

59 應開展以舊換新、積分兌換等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活動。(10分)



(二十二)環保公益
15
60 應組織參與植樹造林、市政社區公共環境衛生清潔等公益活動。(5分)

61 應組織產銷對接、扶貧濟困等公益活動。(5分)



62 應組織環保騎行、慢跑等促進職工和消費者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5分)



編制說明
一、編制依據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綠色商場創建實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9〕417號)和《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綠色商場創建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1〕55號)檔案要求,為進一步提升綠色商場創建規範化水平,編制《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以下簡稱《評價指標》)。
二、指標套用
(一)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對照《綠色商場》(GB/T38849-2020)國家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二) 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由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綠色流通服務”系統(詳見參考連結)報送至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受其委託的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進行現場審核。
三、指標說明
《評價指標》以《綠色商場》(GB/T38849-2020)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為依據,按照控制強度不同分為控制項(標★)、評分項和加分項(標*)。控制項的評定結果為滿足或不滿足;評分項和加分項的評定結果為分值。相關指標具體說明如下:
(一)控制項均為否決性項目。不滿足其中任何一項,則不符合綠色商場創建申報要求。
(二)評分項為評價性項目,一級指標實際得分應超過考察項目總分的80%;基於零售業不同業態之間的差異,不同類型門店不必要考察的項目,可從總分中剔除。
(三)加分項為補充性項目,用於補充考察評分項的實際得分。
(四)評分項與加分項匯總得分應超過360分。
編制說明
一、編制依據
根據《商務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綠色商場創建實施工作方案(2020-2022年度)>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9〕417號)和《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綠色商場創建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1〕55號)檔案要求,為進一步提升綠色商場創建規範化水平,編制《綠色商場創建評價指標(試行)》(以下簡稱《評價指標》)。
二、指標套用
(一)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對照《綠色商場》(GB/T38849-2020)國家標準,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二) 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由地市級商務主管部門通過“綠色流通服務”系統(詳見參考連結)報送至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三)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或受其委託的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進行現場審核。
三、指標說明
《評價指標》以《綠色商場》(GB/T38849-2020)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為依據,按照控制強度不同分為控制項(標★)、評分項和加分項(標*)。控制項的評定結果為滿足或不滿足;評分項和加分項的評定結果為分值。相關指標具體說明如下:
(一)控制項均為否決性項目。不滿足其中任何一項,則不符合綠色商場創建申報要求。
(二)評分項為評價性項目,一級指標實際得分應超過考察項目總分的80%;基於零售業不同業態之間的差異,不同類型門店不必要考察的項目,可從總分中剔除。
(三)加分項為補充性項目,用於補充考察評分項的實際得分。
(四)評分項與加分項匯總得分應超過3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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