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春縣應急管理局

綠春縣應急管理局

綠春縣應急管理局是綠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春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行政中心A棟2樓應急管理局 
  • 所屬地區:綠春縣
  • 所屬部門:綠春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重點工作,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組織協調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一般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等應急隊伍建設,負責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計畫、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協調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國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綠春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綠春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重點工作

(一)綠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綠春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是縣安全生產工作議事協調機構,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
縣安委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縣安委會主任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常務副縣長、副縣長、縣政府辦主任、縣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主要領導為縣級領導的,由其負責常務工作的副職擔任)。縣安委會主任、副主任變更,由縣政府批准印發通知;成員單位變更,由縣安委會主任或分管縣安委會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批准,縣安委會辦公室印發通知。
縣安委會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縣安委會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在縣安委會辦公室工作細則中明確。縣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擔任,副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擔任。
縣安委會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不代替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主要職責是:
1.部署推動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有關領導同志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分析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3.協調解決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跨地區、跨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有關重大事項;
4.研究制定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審定和下達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工作要點、任務分工;
5.代表縣政府開展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
6.對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按要求組織約談,對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頻發和安全生產工作不力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重點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7.督促指導縣級有關部門嚴格安全監管執法、鄉鎮人民政府嚴格安全監管執法,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和問題整改措施;
8.指導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完成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和州委、州政府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 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二)綠春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職責: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作為我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機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縣自然災害綜合減災救災工作,分析全縣自然災害形勢,研究解決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履行縣一般以上自然災害指揮部職責;按規定協調銜接解放軍、武警部隊、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參與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統稱各專項指揮部)。各專項指揮部在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指揮協調下,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的防治和一般及以下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白衛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白坐成、白才歲、馬魯山、李偉、段雲歡擔任。負責督促落實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工作部署,承辦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和縣一般以上自然災害指揮部日常工作;統籌向各專項指揮部傳達部署並督促落實州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州抗震救災指揮部、州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州防汛抗旱指揮部、州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州減災委員會等議事協調機構和縣委、縣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巡查考核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自然災害綜合減災救災工作;按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負責災情收集匯總和信息發布工作;協調組織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以上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減災委辦公室職責。
(三)綠春縣減災委員會:貫徹落實國家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劃和省州黨委、政府的減災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減災規劃,協調開展重大減災活動,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減災工作。
減災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縣應急管理局,由白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內設機構

綠春縣應急管理局設8個內設機構和政治處,分別是: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政策法規和宣傳教育股、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災害應急救援協調管理股、綜合減災救災和物資保障股、危化品監管和安全基礎股、非煤礦山股。2個下屬事業單位,分別是:綠春縣應急管理執法大隊、綠春縣人民政府專職消防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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