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貸款

經營貸款

經營貸款是以中小企業主或個體工商戶為服務對象的融資產品,借款人可以通過房產抵押等擔保方式獲得銀行貸款,貸款資金用於其企業或個體戶的經營需要。

基本介紹

申請條件,意義,業務特色,申請資料,額度期限,辦理流程,基準利率,

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個人投資經營貸款除必須具備產品有市場、經營有效益、還貸有保障等基本條件外,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無不良社會信用記錄,信用良好; 3、在貸款銀行開立一般存款帳戶;
4、經營產品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佳;
5、經營狀況、財務狀況良好;
6、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有效擔保;
7、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根據《貸款通則》,貸款對象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 恪守信用,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2. 除自然人外,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3. 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4.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不超過淨資產的50%;
5. 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6.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銀行不對其發放貸款:
1. 不具備貸款主體資格和基本條件;
2. 生產、經營或投資國家明文禁止的產品、項目;
3. 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
4. 建設項目按國家規定應當報有關部門批准而未取得批准檔案;
5. 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未取得環境保護部門許可;
6. 在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合作、分立、產權有償轉讓、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過程中,未清償原有貸款債務、落實原有貸款債務或提供相應擔保;

意義

設計適宜的貸款方案
爭取優惠的貸款利率
加快貸款辦理的進度
提供專業評估擔保服務
目前,許多投資擔保公司,在貸後管理和貸款風險化解方面的規範和高效運營,獲得了銀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銀行把貸後催收、貸款資產處置外包給擔保公司,雙方都取得了比較好的合作效果。

業務特色

目前國內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具有以下特色:
1. 貸款額度高:如招商銀行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的貸款金額最高可達3000萬;中國工商銀行為1000萬元;
2. 貸款期限長:一般授信的最長可達10年,單筆貸款最長可達5年;
3. 擔保方式多:可採用質押、抵押、自然人保證、專業擔保公司保證、市場管理方保證、聯保、互保、組合擔保等靈活多樣的擔保方式。
4. 具備循環貸款功能:此類貸款一次申請,循環使用,隨借隨還,方便快捷。

申請資料

1、資格證明檔案,如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營業執照等;
2、貸款用途證明檔案,如購銷契約等:
3、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或經營收入證明)、稅單及其他還款能力證明等;
4、擔保所需的證明檔案。抵(質)押擔保須提供抵(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價值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證明;信用擔保須提供保證人同意履行連帶責任保證的檔案及有關資信證明材料;
5、具有固定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證明;
6、借款申請書(內容應包括借款人簡歷、工作業績、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還款來源、擔保情況、申請借款的金額和期限);
7、不低於投資項目總投資額的30%的自有資金或付款證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檔案資料。借款客戶所提供檔案資料應真實、合法。

額度期限

貸款額度 :循環授信,以住房抵押,最高可達房產評估價值的80%,商用房亦可。
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最長5年,循環授信循環使用,按月/季還息,到期還本,還款非常靈活。
貸款利率 :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基準貸款利率或適當上浮。
◆適宜的貸款期限,金額,貸款期限長達36個月,初次貸款金額高達100萬
◆還款方式方便,配合正常經營現金流,減少利息負擔和到期一次還本的資金流動壓力

辦理流程

(1)客戶申請
(2)業務經辦機構受理及調查
(3)業務經辦機構審查
(4)業務經辦機構簽批
(5)總行審貸機構或授權機構初審
(6)總行審貸機構或授權機構終審
(7)放款

基準利率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
2012年6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下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下調。
2011年7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7月7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也同步上調。
2011年4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4月6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
2011年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1年2月9日起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2月25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0年12月26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分別上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
2010年10月19日自2010年10月20日起銀行貸款利息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據此相應調整。
2008年11月27日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
2008年10月29日從2008年10月30日起,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3.87%下調至3.60%,下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由現行的6.93%下調至6.66%,下調0.27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2008年10月8日從2008年10月9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10月15日起下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
2008年9月15日從2008年9月16日起,下調一年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從2008年9月25日起,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下調1個百分點。
2007年12月20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9月15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8月22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7月20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7年5月19日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18個百分點。
2007年3月18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0.27個百分點。
2006年8月19日一年期存、貸款基準利率均上調0.27%。

2006年4月28日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調0.27%,提高到5.85%。
2005年3月17日提高了住房貸款利率。
2004年10月29日一年期存、貸款利率均上調0.27%。
1993年7月11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9.18%上調到10.98%。
1993年5月15日各檔次定期存款年利率平均提高2.18%,各項貸款利率平均提高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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