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至上主義說是西方國家出現的一種強調經營者作用的經營管理學說。這派學者主張增加經營者的權力而達到社會政策的目標,他們的理論依據是:股東僅注重利潤,各種利益團體只謀求其本身的福利,只有公司的經營者才能平衡依賴公司各方的利益,不僅維護利益團體及股東的利益,而且包括一般公眾的利益,並以公眾的利益為歸屬來經營公司。
他們要求重建信賴理想(reconstvuction of fiduciary ideology),重新分配公司決策權。該學說對經營者的責任標準和約束提出了保障的辦法,如經營者向股東及法務部門或其他公共機構定期公布經營狀況;由政府或非政府機構監督公司經營者牽涉個人利益的決定;股東可通過證券市場出售股票而脫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