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實體考評方法

經濟責任實體考評方法是指對經濟責任實體進行考核、評價的辦法。考評是促進經濟效益增長的必要手段、加強企業經背管理的有力指、數局職工積極性從面完成費任指標的有力保證。如何進行正確考評,除受制於主觀認識水平和分析能力外,在很大程度上還取決於科學的的考評方法,即合理的、有效的技術方法。

經濟責任實體考評的方法很多,通常採用的技術方法有:(1)比較法,或稱對比法、差異法,它是將兩個或幾個有關的數據進行對比,如採用實際完成與責任指標對比、本期實際完成指標與不同時期的同類指標對比、本期實際完成數與先進水平對比等。(2)因素考評法。將綜合性指標分解為原始因素,進行分析研究,找出影響指標高低的的程度和所起的作用,以明確指標完成的好壞原因和責任歸屬。(3)連環代法,也稱連替代法。它是對括標組成的因素,以被比較的指標為基礎,按照預定的排列順序,依次將實際數替換基數,並連續地全部替換為實際數為止,以此來計算各個因素的變化程度,考評責任指標完成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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