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在職研究生

經濟法在職研究生

在職研究生是國家計畫內,以在職人員的身份,部分時間在職工作,部分時間在校學習的研究生學歷教育的一種類型。屬於國民教育系列。在報名、考試要求及錄取辦法方面不同種類有所不同。是經過學校錄取的正式研究生,獲得與脫產相同的研究生畢業的學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法在職研究生
  • 開設學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 就業方向:房地產資訊從業人員等。
  • 專業基礎課::法理學、民法總論、經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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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詞條全稱:經濟法與智慧財產權方向在職研究生
報名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1號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

名詞解釋

學力:指學習能力和知識水平的簡稱。指一個人的知識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識、理解知識和運用知識方面的能力。
同等學力:指學習經歷不同,但在知識水平和學力能力方面達到同等程度的人員。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經常出現和使用的概念。通常指申請學位者或報考研究生的考生中,雖然沒有大學本科或者碩士生、博士生學歷(包括獲得相應的學位),但通過自學或其它途徑達到了相當於大學本科或碩士生以及博士生申請論文答辯時的知識和能力水平的人員。同等學力是非本科、碩士生畢業者報考碩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備碩士生、博士生學歷的人員申請碩士和博士學位時的必要條件。在我國,同等學力資格須經申請人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接受其報考或申請的單位審核。
學歷:指一個人的學習經歷。
同等學歷:指具有與某級教育相同層次的學歷或者獲得同級教育但非同一學科、專業的畢業證書(包括相應的學位)。同等學歷的概念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參考意義。如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經常出現的同等學歷考生(非某一學科專業畢業的本科、碩士生或學士、碩士學位獲得者)跨學科、專業報考碩士生、博士生;在學位工作中出現的非本學科、專業畢業的同等學歷申請者(碩士、博士研究生或碩士、博士學位獲得者)跨學科、專業申請碩士、博士學位等。
同等學力人員:為就讀學校研究生進修班,進修研究生的學分,並獲得學士學位滿三年學生。
考試資格卡:是同等學力人員參加學位課程考試及國家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考試的資格認定憑證。

經濟法

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義:經濟法屬於法的範疇,屬於國內法的體系,但他不同於國內法體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門。

智慧財產權法

智慧財產權法是指因調整智慧財產權的歸屬、行使、管理和保護等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智慧財產權法的綜合性和技術性特徵十分明顯,在智慧財產權法中,既有私法規範,也有公法規範;既有實體法規範,也有程式法規範。
但從法律部門的歸屬上講,智慧財產權法仍屬於民法,是民法的特別法。民法的基本原則、制度和法律規範大多適用於智慧財產權,並且智慧財產權法中的公法規範和程式法規範都是為確認和保護智慧財產權這一私權服務的,不占主導地位。

培養目標

通過系統、嚴格、科學的課程學習與考核,提高學員法律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培養高層次法律人才,滿足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公司企業以及律師業務等的需求。

就業方向

1.律師;2.法律顧問;3.新型商務律師;
4.會計師、審計師等財會人員;5.證券從業人員;6.環境評估方面從業人員;
7.職業偵探員;8.司法鑑定從業人員;

課程設定

公開課:
(1)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選讀 (2)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3)英語
專業課:
(1)商法學 (2)智慧財產權法 (3)國際經濟法 (4)公司法
選修課:
(1)金融法與證券法論 (2)財稅法 (3)企業併購法 (4)信託法
(5)競爭法與破產法 (6)憲法學 (7)債權法(含契約法、金錢行為法)
專題講座:
(1)電子商務專題 (2)網路法律專題 (3)中國發壟斷法問題分析 (4)產品責任的經濟法分析
(5)智慧財產權法實務與案例分析 (6)跨國公司併購的發展趨勢及相應法律文體研究
(7)國有資產信託的委託人資格審查制度 (8)反傾銷案件設法審查制度分析
(9)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條文精解及相關國際規劃

師資

朱 玲: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副所長。研究方向: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和發展政策問題。
於祖堯: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教授,《經濟研究》副主編、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北京市經濟學會總會副會長。
胡家勇:經濟研究所政治經濟學研究室主任、研究員,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孫治方經濟科學獎評獎委員,多篇論文被國內外學術刊物轉載。主要研究領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經濟轉型理論、經濟發展理論。
金 碚: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生院教授委員會執行委員、工業經濟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經營報》社長,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評審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產業經濟學、企業理論與實踐。
王 欽: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企業管理研究室。研究方向:戰略管理、創新管理和跨國經營。
杜瑩芬:社科院工業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財務與會計研究室主任,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企業管理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審定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研究方向:企業管理、財務管理、企業併購與重組。
馮 雷:社科院財貿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對外貿易研究室主任,中國國際貿易學會理事、中國市場學會理事、中國高等學校市場學教學研究會會員、中國商業經濟學會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顧問。

流程

1.有學士學位證書
2.參加課程班的學習。在學習過程中,需要通過學校的結業考試,獲得結業證書。每學期期末舉行,試卷由學院老師撰寫,閉卷形式,不過者可進行補考。
3.學位考試。
參加國家每年5月份舉行的申碩考試,全稱是“在職人員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共有2門,1門英語,1門學科綜合。
英語是大學英語4—6級之間,單詞掌握量一般在5000左右,2005年起取消聽力。學科綜合將:憲法、法理、中國法制史、刑法、民法綜合在一張卷子上進行。這2門考試都是百分制,60分合格。
校內學位考試,將專業基礎課、專業課中其中的兩門單科考試。每年兩次考試機會,由學院老師撰寫,閉卷進行,六年六次考試機會,累計通過即可。
4.撰寫一份三千字左右的學術論文。內容與所學專業相關,發表在國家規定的有正規刊號的刊物上。
5.滿足以上四條者,進行申請學位論文的撰寫及答辯。撰寫申碩論文時學院將會安排一對一的導師進行輔導。

優勢

社科院在職研究生優勢
中國社會科學院是目前唯一一個終身保留學籍的學校。終身保留學籍並不是可以無限期的參加國家統考,國家統考依舊最多六次考試機會。終身保留學籍是指學生可以任意選擇參加申碩考試的起始年限。這一點,對於應屆畢業生或沒有學士學位的學生是非常有利的。因為國家明文規定,參加國家統一申請碩士學位考試,必須學士學位滿三年,那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學生就可以在滿足條件後再去參加考試。而在其他院校,學籍最多會在獲得結業證書兩到三年年內保留學籍,這對於應屆畢業生或沒有學士學位的學員是不利的。
方向優勢
經濟法屬於傳統的優勢法學專業,智慧財產權法與現實生活聯繫密切,屬於前沿性、套用型專業。中國社會科學院將兩個方向內容有機結合,使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既可以學習到經濟法的相關法理知識,同時,有所側重地學習智慧財產權法的具體套用。
課程優勢
配備的老師均為法學領域的專家,授課過程中會伴隨大量案例和實例論證,課程中既有精到的理論和法條闡釋,還有最新的相關資訊介紹。
開設的課程,會涉及到專利法、著作法、商標法以及發不正當競爭法等;另外,還開設了有關電子商務、網路法律等新興的專題;涉及到的案例有我國有關法院、行政仲裁部門,已裁判的有一定影響的案件和外國判例。

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身體健康,並能堅持在職學習;
2、大專及以上學歷,旨在提高本人專業素質和學歷層次的社會在職人士均可報名參加。

報名流程

1、學員提交報名申請表、個人身份證複印件、最高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複印件、1寸免冠近照4張、報名費200元(未錄取退還,錄取但未入學者不退);
2、學院審核學員報名申請資料,擇優錄取;
3、學院向已錄取學員寄發錄取通知書;
4、學員收到錄取通知書後按規定方式與時間交納學費;
5、學員在開學當日持交費憑證辦理報名註冊、領取相關資料,正式入學。

學習安排

1、學 制:兩年,共四學期;
2、學習時間:隔周周末上課一次,周六、日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3、學習地點: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

證書與學位

1、學員修完全部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課程班結業證書》(鋼印統一編號)。
2、符契約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條件的學員可按照我院相應規定申請碩士學位。

社科院乘車路線

1乘403、408、422、627、967、641、運通101麗都飯店下車;
2東直門捷運出口換乘401、404、359、614、915、916路公共汽車到麗都飯店站下車;
3乘416、420、701、707、710、運通104、運通107路公共汽車到花家地站下車;
4、自駕車:京順路出京方向過四元橋第一個十字路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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