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

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

《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Manuscript of Economics & Fiscal Governance: From Order to Choice)是關於治理的英文手稿,主要論述經濟學和財政治理問題。

《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從經濟學的角度出發,將現代財政治理的改革方向歸納為治理、協商、合作、發展的概念,不僅僅概括了財政治理的進化進程,而且明確了政府職能轉變中財政治理改革的方向。即中國制度轉型的要點之一便是改革財政治理職能,將財政的職能更清晰地定位於解決市場失靈,並以此為判斷基礎來進行公共資源的分配,這不僅僅是政治體制的進步,更是民主與法制在財政治理環節的直接體現。而且,從單純的財政治理向公共選擇方向的轉變中,預算決策已經不再單純代表了社會各種利益集團的平衡需求,而是從全社會角度將財政的方向引導向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從而實現全社會福利最大化。

書中還客觀、理性地記錄了中國財政治理改革進程中出現的主要爭論和矛盾,並從經濟學的角度進行了深入的分析,籍由公共選擇的視角探討了市場經濟下的財政治理問題,最終從法制的角度來重構不同機構的相互關係,並控制和規範各類民事活動,實現我國國家治理的施政綱領。

《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不僅僅是一本描述財政體制改革進程的敘述史,也是一本從經濟學視角來分析國家治理的論著,也將為決策者提供現實財政體制改革的建議,為實踐者提供改革落實的方案,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書。

基本介紹

  • 書名: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
  • 又名:Manuscript of Economics & Fiscal Governance: From Order to Choice
  • 作者徐霜北
  • ISBN:978-7-5141-4974-6
  • 頁數:93
  • 定價:20
  •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4年12月
  • 裝幀:精裝
序言,跋,

序言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現代財政制度是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集中體現,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是中央科學把握現代國家發展規律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立足全局、面向未來的重要戰略思想。中國已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發展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突出。面對這些困難,要求從機制和體制上破解發展瓶頸。不久前中央審議通過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案,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明確了目標,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歷史起點,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任務是建立“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制度基礎。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統一完整、法治規範、公開透明、運轉高效,有利於最佳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可持續的財政制度。
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從秩序到選擇
財政治理是構成財政制度設計和落實財稅改革的思想源泉。財政制度的變革過程,首先是財政治理理念的變革,其次才是實踐層面,最終藉由法制予以規範。國家財政治理機制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必須更加尊重市場規律,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為治理主體的作用。以“經濟人”為基礎來分析公共產品,進而建設高效的公共產品決策機制,要求國家財政從單向的管理向公共財政轉變。預算決策已經不再是收支平衡的需要,而是從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將財政治理的方向指向更加公平和更加有效率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從而全面提高社會福利。
科學的巨觀調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現代政府的職能決定了當前中國的財政治理,不僅僅要領會財政理念,還要發揮制度優勢,將國民經濟的改革紅利轉化為現實的經濟效率。改革的深刻意義在於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只有將財政職能更清晰地定位於解決市場失靈,並引以為理論基礎指導分配公共資源,才能實現財政良治,最終實現中央提出的國家治理目標。

如果我們以多維視角看待人類社會的組織形態,治理無疑是新近的成果了。人們對於“治理”的理解並不一致,主要是因其“社會分工”的角色不同。從未來回看,“社會分工”的概念本身就不能構成“治理”的重要思想,比如,哪些因素決定社會個體與社會活動的一一對應關係,社會稟賦還是自然稟賦?問題指向財政治理,我試圖從這個相對窄小的領域中創設一些假說,澄清當代財政治理的基本原理,這就是《經濟學和財政治理手稿》寫作的本意。手稿完成於2009年,是在財政部公派史丹福大學高級訪問學者期間。最初手稿用英文寫作而成,因為時間較久遠,字句上多有模糊之處。
手稿繼承了《文明演化與政策秩序》的體系和思想,然而研究的尺度增加了。手稿仍然強調,現代財政治理主要應當解決制度變遷問題、激勵相容問題和最終實現善治。也因此提出當代財政治理的三定理。
定理之一內生定理。魚不可脫於淵,財政治理內生於經濟體制。即使經濟體制實現了改革,若不存在與其一致的財政關係,往往引起財政治理的混亂。
定理之二,協同定理。公共財政與財政分權是協同發展的。為了體現政府職能變化與財政分權的選擇關係,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為公共產品的分界進行適應性調整(均衡),這是一個永動機式的調整,將永久繼續下去。
定理三,善治定理。財政制度的功能是提供公共產品的劃分邊界、激勵經濟成長與創新。當財政制度滿足兩個條件時,將導致“善”的治理改進。首先財政制度的發展不應阻礙經濟成長與創新;其次假定財政制度不變,不應導致對公共產品的逆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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