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司法

經濟司法,是指司法機關依照經濟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審理經濟糾紛和涉外經濟糾紛案件的活動。它包括經濟司法機關的組織系統、審判管轄、受理案件範圍、訴訟程式和審級制度等。中國經濟審判機關是各級人民法院內設立的經濟審判庭,其受案範圍主要包括:(1)經濟契約糾紛案件。(2)農村承包契約糾紛案件。(3)法人之間或以法人為一方當事人,在生產、流通領域因侵權發生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4)涉外經濟糾紛案件。(5)其他經濟糾紛案件。此外,海事、商事案件與鐵路運輸業務有關的經濟糾紛案件,分別由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等專門法院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司法
  • 外文名:Economic justice
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式處理違反經濟法的法律規範的案件的活動。
經濟司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經濟糾紛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審判和檢察的活動。經濟司法包括經濟審判制度和經濟檢察制度兩個方面。
中國經濟司法制度是1979年以後,隨著中國經濟立法的產生和發展而建立健全起來的。在審理經濟案件時,依據的程式法,一般是適用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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