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爾·羅倫茲原來不是搞電影製作的。他的家族是經商的,他父親是一個印刷出版商,他母親是一位專業歌唱家,經常在他們家聚會的都是當地音樂界的人士,這對他有很大的影響,他自己還曾花了十年的功夫學習音樂。他在大學裡學的是文科,後來曾在紐約任任某雜誌的編輯。他更多的是和音樂的人士來往。他那時和電影唯一的接觸就是在他的評論文章中談到音樂在電影中的作用。他強調音樂在電影中的對位作用 ( 這就是高見了,他沒有談什麼“主題歌”之類的東西) 。到了三十年代,他成為紐約的電影評論家。並成為以文藝著稱的雜誌 Vanity Fair 當編輯。他蓍書批評過好萊塢電影兒的幼稚,以及批評檢查制度。 他當過十年的雜誌編輯兼專業作家,八年的電影評論家。他對音樂有特殊的興趣,在紐約的藝術和音樂圈子裡是一位知名人物。他深信電影在娛樂之用外有著更大的潛能 ( 這也是高見,和電影先驅格里菲斯的見解一樣,他沒有“電影 = 故事片”的那坐井觀天的狹隘觀點) 並且認為電影至今未能發揮這一潛能。他支持羅斯福的新政。他特別關心對自然資源的保護。還有,他能同時乾好幾件寫作工作。誰也沒有料到在1935年他能被紐約時報的電影專欄評論家譽為:“an experimenter, an explorer in the art of the cinema." ( 電影藝術領域的一名實驗者,探索者)
當他第一次擔任製片人兼導演時,金維多( KING VIDOR ) 給他推薦了一流的攝影師。這些影片的拍攝工作當然是依靠那兩位攝影師。但是,從他導演的影片中看出,這位外行是一個很有藝術修養的外行。攝影師拍出來的東西他有鑑賞的能力和水平。沒有去精取粗。其實不是外行能不能領導內行的問題,而是沒有文化修養的人不能當任何領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