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陽縣林業局

綏陽縣林業局

綏陽縣林業局是綏陽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陸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陽縣林業局
  • 所屬部門:綏陽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陸強(局長)
  • 所屬地區:綏陽縣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林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擬訂全縣林業和草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草原、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開展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商品林的培養,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
(三)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國有森林資源。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指導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五)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縣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六)負責推進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開展退耕(牧)還林(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
(七)擬訂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擬訂相關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擬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八)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
(九)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負責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時,可提請縣應急管理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林業建設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編制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十二)負責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對外合作工作,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營商環境建設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市林業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負責人:陸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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