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電子商務協會

綏芬河電子商務協會

隨著經濟全球化,俄羅斯改革的深入和經濟的復甦,中俄兩國的邊貿發展也越來越受到兩國政府和企業的重視。綏芬河作為東北地區最大一個對俄陸路通關口岸,是中國對俄邊境貿易的典型代表,對中俄貿易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當前,我國電子商務已進入密集創新和快速發展階段,並已成為經濟社會轉型升級的重要推手。

綏芬河電子商務協會(下稱“協會”),由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綏芬河分公司、中國銀行等30家單位共同發起,國內數十位電子商務領域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於2015年7月10日由綏芬河市民政局核准成立。

協會秉持“相互扶持、共促發展”的理念,廣泛聯合業界優秀企業,建立“協同發展、互惠共贏”機制,整合業界資源,構築和諧、開放的資源共享平台,成為促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持續與健康發展的中堅力量。

協會密切關注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趨勢,積極引導創新發展方向,適時組織熱點專題研討、專家諮詢、專業培訓和典型案例推介活動,定期召開中俄貿易洽談會和推介會,發布《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報告》,營造良好的貿易合作氛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芬河電子商務協會
  • 外文名:SUIFENHE E-COMMERCE ASSOCIATION
協會章程,協會宗旨,協會領導成員,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綏芬河電子商務協會(以下簡稱:“本會”),英文:Suifenhe eCommerce Association,縮寫:SECA。
第二條 本會是開放型非盈利自律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立足促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進程,圍繞機遇與實踐,聯合優秀企業、重點機構和專家團隊,建立“協同發展、互惠共贏”機制,通過整合業界優勢資源,實現建立資源共享平台,成為推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持續與健康發展的中堅力量。
第四條 本會的準則是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國家政策,在政府部門指導下,圍繞服務成員單位、服務社會、服務政府開展各項相關工作。
第五條 本會總部設在黑龍江省綏芬河市。
第二章 職責
第六條 本會職責:
(一)致力於加強重點領域研究,聯合攻關,破解難題;
(二)致力於加速前沿領域進步,匯集案例,推介典型;
(三)致力於提供專家與技術資源,深度諮詢,明確方向;
(四)致力於協助跨界與跨境項目,疏通渠道,消除壁壘;
(五)致力於支持產業與金融結合,確立規範,形成模式;
(六)致力於推廣經驗與成果分享,組織研討,開展培訓;
(七)致力於匯集訴求與發展建議,溝通政府,協調政策;
(八)致力於營造良好貿易氛圍,定期召開中俄貿易洽談會和推介會;
(九)致力於引導正確發展方向,發布《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報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一節 會員代表大會
第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理事長單位、副理事長單位、理事單位、會員單位、專家委員會及秘書處共同組成。
會員代表的產生辦法由理事會決定(第一屆會員代表的產生由本會籌備委員會決定)。
第八條 每個會員單位享有一個投票權,會員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責:
(一)審議、通過本會章程;
(二)審議、通過本會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
(三)審議、通過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
(五)審議通過需經會員代表大會處理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九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經理事會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臨時會員代表大會不得研究提議議題之外的事項。
第二節 理事會
第十條 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理事會議。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決議須得到半數以上理事通過方能生效。
本會設理事若干名,理事每屆任期三年。理事任期屆滿,可以連選連任。理事任期內離任,應由所在單位函告本會,繼任者自動接任前任在本會的理事職務,並由本會函告各會員單位。
第十一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執行本會成員大會決議;
(二)決定召開本會大會事項;
(三)制定、審議本會發展規劃和工作方針;
(四)確認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五)提名並邀請專家委員會人選;
(六)決定各專業委員會負責人人選;
(七)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八)制定或修改本會章程;
(九)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理事人選由理事單位派出,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因故需更換人選,由所在單位提出。
第十三條 理事會會議至少每年召開一次。經理事會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以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情況特殊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
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節 秘書處
第十四條 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採取會員單位派駐、外部聘用等方式配備工作人員。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人。
會員單位派駐本會工作人員的人選由本會秘書處與委派方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秘書處內設各工作部門。
第四節 會長、副會長、理事長、秘書長
第十六條 本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一名。選舉產生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會長與秘書長擬任人選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第十七條 會長、副會長每屆任期三年,原則上連任不超過兩屆。因情況特殊需延長任期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八條 會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 主持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組織、領導本會各項重大工作。
第十九條 副會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 主持本會日常工作;
(二)具體領導秘書處開展工作;
(三)協調分支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和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人選,提交理事會決定。
第二十條 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因特殊情況,經會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可由理事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擔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條 理事長由所在單位派出,履行下列職責
(一)理事長召集、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理事長代表本會或授權簽署重要檔案;
(三)副理事長分工負責專家委員會和專項委員會工作;
(四)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 秘書長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日常工作,實施工作計畫;
(二)決定各部門專職人員的聘用;
(三)制定本會內部管理機制;
(四)代表本會協調和處理相關事務。
第五節 專家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
第二十三條 專家委員會是本會的支撐機構,由著名專家、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職權:
(一)對本會發展戰略和工作方向提出建議;
(二)對本會的專業性和先進性給予保障和支撐;
(三)參加或主持本會的活動;
(四)協助或主持項目諮詢工作。
第二十四條 工作委員會是本會的組成機構,依電子商務業態和套用形式分類設立。
第四章 會員
第二十五條 準入條件
(一)法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
(二)具有業界影響力;
(三)符合本會的發展方向。
第二十六條 進入程式
(一)填寫表格,提交資料;(請見附屬檔案)
(二)秘書處審核,理事會批准;
(三)繳納年費,頒發會員證書,網上公告。
第二十七條 會員單位權利
(一)在年會期間,討論、表決、建議本會重大事項;
(二)獲取本會資源和服務;
(三)優先參加或承辦本會組織的活動;
(四)要求秘書處或會員單位給予相應支持。
第二十八條 會員單位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維護本會聲譽;
(二)積極參與本會活動;
(三)給予秘書處和會把會員單位必要的支持;
(四)尊重智慧財產權,保守本會及會員單位相關秘密。
第二十九條 會員單位退出及除名
(一)會員單位應提前三十日向秘書處提交退出書面申請,經理事會通 過後退出;
(二)會員單位逾期三個月未繳納年費,又未以任何書面形式做以說明,視為自動退出;
(三)會員單位嚴重違反章程或有社會負面影響的,經秘書處核實,理事會通過,予以除名並發布公告,其會費不予返還。
第五章 互惠機制
第三十條 會員單位間應形成互惠關係
(一)相關信息相互開放;
(二)相關項目相互優先;
(三)相關業務相互協同;
(四)技術、人才相互支持;
(五)獲取服務相互優惠;
(六)經驗、成果相互分享。
第六章 溝通機制
第三十一條 秘書處是會員單位間相互聯絡的樞紐,是發布信息的載體,是協調政府的橋樑,需與各方面保持不間斷的聯繫。
(一)建立網站發布本會和會員單位相關信息;
(二)編髮《簡報》,通報本會及會員單位情況;
(三)組織會員單位多種形式的交流活動;
(四)匯集會員單位訴求,及時做出協調與溝通;
(五)向會員單位解讀國家政策和相關規劃;
(六)向會員單位推薦相關項目事宜。
第七章 資產及管理
第三十二條 經費來源
(一)收取年費;
(二)接受捐贈、支持等費用;
(三)其他進項。
第三十三條 本會經費支出包括
(一)召開會議、舉辦活動費用;
(二)編印刊物、資料及宣傳費用;
(三)日常辦公支出及人員報酬;
(四)差旅、接待、公關、資料、諮詢、租賃、應急處置及購置所需設定;
(五)對會員單位項目資助或社會公益性捐助;
(六)本會工作所需其它開支。
第三十四條 本會財務委託會員單位代為管理,需依法納稅,並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接受理事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 資產來源屬於政府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八章 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會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終止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並提交本會大會表決通過後即行終止。
第四十一條 聯盟終止前,須按有關規定成立清算組織,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七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由本會大會做出處置決議。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會使用法人資質,可協商成員單位為共同方,本會須履行相應義務和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本會大會通過生效。章程的修改由理事會提出方案,經本會大會通過後生效。
第四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並由理事會負責解釋。
協會宗旨

協會宗旨

立足促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進程,圍繞機遇與實踐,聯合優秀企業、重點機構和專家團隊,建立“協同發展、互惠共贏”機制,通過整合業界優勢資源,實現建立資源共享平台,成為推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持續與健康發展的中堅力量。
會費收取
第一條 會費收取標準為:會長單位20,000元,副會長單位10,000元,理事長單位20,000元,副理事長單位10,000元,理事單位 5,000元,會員單位3,000元。
第二條 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協會的會員在收到批准入會通知10日內繳納當年會費。
第三條 會員單位可採用銀行劃轉、匯款、轉帳支票、現金等方式,繳納本年度會費。
第四條 協會秘書處收到會員單位會費後的5天之內向繳費單位出具正式繳費憑證,並頒發本年度會員證書。
第五條 會員如果一年未交納會費,可則視為自動退會。在本協會擔任理事以上職務者,不再繼續擔任所任的職務。
第六條 本協會費收取辦法經2015年8月7日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生效。
協會成員
一、 組織架構
二、 協會要素
(一) 協會性質
協會是由30家單位共同發起,成員單位自願加入的開放型非盈利自律性社會組織。
(二) 協會定位
促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機構,聯絡成員與聯絡政府的紐帶,創造貿易機會與傳播知識的載體。
(三) 協會宗旨
立足促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進程,圍繞機遇與實踐,聯合優秀企業、重點機構和專家團隊,建立“協同發展、互惠共贏”機制,通過整合業界優勢資源,實現建立資源共享平台,成為推進中俄跨境電子商務持續與健康發展的中堅力量。
(四) 協會任務
致力於加強重點領域研究,聯合攻關,破解難題;
致力於加速前沿領域進步,匯集案例,推介典型;
致力於提供專家與技術資源,深度諮詢,明確方向;
致力於協助跨界與跨境項目,疏通渠道,消除壁壘;
致力於支持產業與金融結合,確立規範,形成模式;
致力於推廣經驗與成果分享,組織研討,開展培訓;
致力於匯集訴求與發展建議,溝通政府,協調政策;
致力於營造良好貿易氛圍,定期召開中俄貿易洽談會和推介會;
致力於引導正確發展方向,發布《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報告》。
(五) 協會意義
企業效應:
(1) 將單方優勢轉化為共有資源,有助於配置利用;
(2) 將單方行為轉化為集體行動,有助於形成規模;
(3) 將單方意志轉化為組織共識,有助於產生影響;
(4) 將單方成果轉化為業界經驗,有助於確立模式。
社會效應:將單方能力轉化為社會能量,有助於推動發展。
巨觀效應:將單方需要轉化為共性訴求,有助於政府決策。
(六) 互惠機制
成員單位間形成互惠關係;
相關信息相互開放;
相關項目相互優先;
相關業務相互協同;
技術、人才相互支持;
獲取服務相互優惠;
經驗、成果相互分享。

協會領導成員

(一)會長:郭文基
(二)副會長(排名不分先後):李淑英、金代濤、李玉東、李大成、陳雲生、劉抒情、尹堂紅、吳曉娟
(三)理事長: 郭文基
(四)副理事長(排名不分先後): 李淑英、金代濤、李玉東、李大成、陳雲生、劉抒情、尹堂紅、吳曉娟
(五)秘書長: 劉清
(六)副秘書長(排名不分先後): 王岳軍、錢浩、呂海濤、姚仁龍、趙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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