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自然資源局

綏芬河市自然資源局

綏芬河市自然資源局,是綏芬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芬河市自然資源局
  • 主管部門:綏芬河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履行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國家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和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國家制度、標準、規範,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市政府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實施辦法。負責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全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建設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價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負責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全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全市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實施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態修復重點項目庫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許可權內地質勘查和地質工作。實施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許可權內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許可權內的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
(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許可權內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成果套用。擬訂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監督實施國家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負責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二)開展自然資源對外合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國際合作和市際間合作。搭建自然資源對外交流、合作發展平台。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負責對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行政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重大違法案件。
(十四)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和測繪地理信息資質的監督管理。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成果質量的管理套用。
(十五)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省委、牡丹江市委、市委關於市政府統一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強化頂層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加大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一)綜合崗位(儲備、耕保)。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新聞宣傳、計畫財務審計、資產管理、政策法規、土地儲備、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耕地保護監督、科技與對外合作等工作。
(二)自然資源崗位(利用、登記)。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礦業權管理、礦產資源保護監督等工作。
(三)國土空間規劃崗位(城鄉規劃、地理信息)。負責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城鄉規劃管理、測繪地理信息、地質勘查管理等工作
(四)執法崗位(信訪、法規)。貫徹執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法律法規。查處全市重大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組織自然資源執法系統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對全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行政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協調自然資源督察相關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糾紛調解與信訪等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等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總計7個:綏芬河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綏芬河市統一征地工作站、綏芬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綏芬河市城鄉規劃服務中心、綏芬河市城鄉建設檔案館、綏芬河市城鄉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綏芬河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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