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芬河市民政局

綏芬河市民政局

綏芬河市民政局擔負著依法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權益的職能,發揮著社會穩定的作用,是社會行政事務綜合管理部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社會福利與救助科)、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科(社會工作辦公室)2個科室,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含機關黨的機構領導職數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芬河市民政局
  • 主管部門:綏芬河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民政工作法律法規政策,擬定民政工作有關政策標準和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二)擬定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定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提出行政區域規劃管理的建議,負責鄉(鎮)級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組織、指導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擔地名管理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地名標誌設定工作。
(六)擬定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研究、保障殘疾人福利合理合規發放。
(九)擬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組織擬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擬定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定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定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行政區劃信息的綏芬河市行政區劃圖

領導分工

局 長:王新海
副局長:楊星燁 鄭麗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社會福利與救助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紀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安全保密、信息管理等工作。起草機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政策諮詢、民政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民政理論研究和調研活動。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業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擬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老年人福利相關標準,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老年人福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研究、保障殘疾人福利合理合規發放。負責福利機構的管理、監督、審批和資格認證。指導福利彩票發行,監督管理福利彩票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擬定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開展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二)基層政權和社會事務科(社會工作辦公室)。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市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工作。負責街道、路(巷胡同)的命名、更名審核報批。負責全市居民小區、大型建築物名稱的命名、更名審批工作。指導全市地名標誌設定。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機構管理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社會工作全面工作,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培養壯大社工人才隊伍,組織和指導社區社會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