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綏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綏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綏中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綏中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綏中縣綏中鎮和平街東段4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辦公信息,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參與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縣住房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擬訂縣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和定額,組織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築專業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工作,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四)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搬遷)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等工作。
  (五)指導全縣建築活動並規範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與清出、房屋和縣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擬訂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全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縣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六)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建設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市政公用事業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市政公用事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並組織、指導、監督實施,負責對城市供水用水、城鎮燃氣、城市供熱、城鎮污水處理的行業監督與管理。
  (八)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村鎮建設檢查及重點鎮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特色小鎮和小城鎮建設工作。
  (九)指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工作。
  (十)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資格和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發展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招商引資工作,參與重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落實和相關指導、協調、服務工作。
  (十三)起草擬訂人民防空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與城市相結合的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地下防護空間的規劃、建設與管理。開發利用人民防空資源。負責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國有資產。協助地方黨委和同級軍事機關考察、任用下一級人民防空部門領導幹部。承辦縣政府賦予的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保障任務。
  (十四)加強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落實城市防空襲預案,建立輔助決策系統,加強人口疏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檢查、監督、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組建、訓練和演習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措施。
  (十五)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警報、通信建設規劃、計畫,組織協調通信保障工作。收集、研究、匯總人民防空信息,為政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套用和交流。
  (十六)指導監督人防工程規劃、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人防工程平戰轉換、開發利用及經營管理中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組織人民防空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加強對全縣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進一步強化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促進建築業發展相關職責,推進棚戶區住房改造、房地產“去庫存”和建築產業現代化等工作。
  (十九)關於節水用水方面的職責分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城市采水、管網輸水和用戶用水的節約用水工作,接受水利部門的監督。縣水利局負責擬訂全縣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用水標準,指導全縣的節約用水工作。

辦公信息

辦公時間: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辦公地址:綏中鎮和平街東段4號
  
  郵政編碼:125200
綏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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