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馭賬戶

統馭賬戶是“從屬賬戶”的對稱,是指對所屬明細分類賬戶起統馭作用的賬戶

定義,運用,調整,

定義

統馭賬戶主要指總分類賬戶。賬戶按其提供指標的詳細程式分為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其中總分類賬戶是對會計主體經濟活動的具體內容進行總括核算的賬戶,它提供的是某一具體內容的總括核算指標。由於總分類賬戶的登記和明細分類賬戶的登記要遵循方向相同、金融相等、會計期間一致等原則,因此,特定會計期間的各明細分類賬戶的發生額合計及其餘額合計必須要和其對應的總分類賬戶的發生額及其餘額相一致,即總分類賬對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戶起統馭作用。統馭賬戶由此得名。

運用

分類賬戶劃分為若干明細賬戶時,可以引入統馭賬戶來檢查每一明細記錄的正確性。統馭賬戶所記錄的數額是其所“統馭”的個別明細分類賬戶中數額之和。
例如,總分類賬戶是所屬明細賬戶的統馭賬戶,是明細分類賬戶的綜合,起著控制明細分類賬戶的作用;而明細分類賬戶,則是其所從屬的總分類賬戶的從屬賬戶,是它的補充說明,對它起著輔助作用。兩者結合起來既能總括又能詳細地反映各類經濟業務的增減變動情況
統馭賬戶適用於任何分類賬戶,但最常用的兩個統馭賬戶是銷售分類賬統馭賬戶和採購分類賬統馭賬戶。它們登記的原則是:凡是在個別賬戶中登記的業務,均要在統馭賬戶中進行登記。它們之間的關係是:統馭賬戶的餘額一定等於其所統馭的各明細分類賬戶餘額之和。
統馭賬戶可以是,也可以不是複式記賬系統的一部分。如果個別債務人賬戶在複式記賬系統之內,則統馭賬戶就不是,否則就會重複記錄。但是許多大企業將個別的債務人賬戶排除在複式記賬系統之外,把它們作為單獨的系統。此時,統馭賬戶便組成複式記賬系統的一部分,放在總分類賬之中。

調整

如果各明細分類賬戶合計數與統馭賬戶上的不符,則有可能明細分類賬戶或統馭賬戶的登記有誤。這時要對賬簿記錄進行逆查,即首先檢查統馭賬戶餘額的計算,接下來是核對各個明細分類賬戶的加總,然後是從日記賬中抽取銷售總額、收款單等等,直到最後檢查原始業務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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