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抽樣審計簡稱“統計抽樣”。亦稱“隨機抽樣”、“機率抽樣”。根據機率統計原理合理確定樣本容量、隨機選擇樣本單位、推斷總體特徵的一種抽樣審計方法。它是統計抽樣方法在審計中的運用。統計抽樣的基本步驟: (1) 確定總體。(2) 根據總體的特點和審計的目的,判斷確定對抽樣的基本要求。主要是精確度要求和可靠性要求。(3) 根據機率統計的原理,選擇適當的抽樣模型,計算確定樣本容量。(4) 根據機率原則,採用一定的選樣方法,隨機地選擇樣本單位。(5) 審查樣本。(6) 選用合適的推斷模型,推斷總體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