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劉少奇的信

唐朝未聞官吏禁帶眷屬事,整個歷史也未聞此事。所以不可以“少小離家”一詩便作為斷定古代官吏禁帶眷屬的充分證明。自從聽了那次你談到此事以後,總覺不甚妥當。請你再考一考,可能你是對的,我的想法不對。睡不著覺,偶觸及此事,故寫了這些,以供參考。

基本介紹

原文,注釋,

原文

給劉少奇的信
劉少奇〔1〕的信
(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五日)
少奇同志:
續範亭信〔2〕及我在信上建議改寫的話,印象都不深了,如找到,請再給一,閱後送還,可否請
八月十五日
(根據手稿刊印

注釋

1〕 劉少奇,參見本冊第90頁注〔1〕。
〔2〕 指劉少奇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就人性是非善惡等問題給晉西北行政公署主任兼晉綏軍區副司令員續範亭的信。毛澤東讀了這封信後,對其中的一些觀點和提法批註了自己的意見,並於當年十二月十七日給劉少奇寫信說:“一氣看完了你這一篇,前後看了三遍。並且率直批上了我的意見。”“我也沒有研究透徹,不能說我批的全都無錯,還請你看後告我。”一九六六年八月十五日,劉少奇將他給續範亭的信及毛澤東的批註一起送毛澤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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