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處逢生策略

絕處逢生策略是指在談判中,對己方的立場或對方的條件以絕對性的語言表示肯定或否定,使雙方處於“絕處”並從該處找到相互妥協新方案的做法。

由於該策略“拼勁”十足,故放在“強攻戰”之中。其形使人感到“寧可跳河,也不退讓”的態度,故叫“絕處逢生”,而構成其形的是“絕活”,所以也可稱其“說絕話”。

該策略讓對方感到氣勢洶洶,或許真無路可退,或許虛張聲勢,但對於沒有經驗的淡判手,對於談判意志薄弱的淡判手具有極強的攻擊力。

該策略在一定意義上與“攻心戰”特徵相像,但它不同於“故扮瘋相”的形、該策略更注重“理性”的“唬嘯”,即“絕”在巧處,使對方心理上產生恐懼而動搖談判意志。

該策略不受談判手地位的約束,在談判中、後期使用較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絕處逢生策略
  • 具體做法:找或捕捉“絕點”
  • 忌諱:無題,無絕詞,無強形
  • 案例:美國某塗料公司與新加坡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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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處逢生策略的具體做法

具體做法上要從三個角度下功夫:一是尋找或捕捉“絕點”,二是編織”絕活”,三是選擇表達方式。
1.尋找(捕捉)“絕點”
尋找(捕捉)“絕點”系指在談判中伺機找到對方確實可施該策略的對象——議題或談判的條件。該策略有時可如奇兵突然出現在雙方談判的某點上時,會起到良好效果。不過,奇兵之奇還在有適合其攻擊的目標。那么什麼是可以捕捉的“絕點”?一般講,經雙方多次談判的議題或條件,對方可支持的理山較少的立場或條件,己方有充足的理由支持的立場或條件均可作為“絕點”予以利用。
2.編織“絕話”
找到“絕點”為第一步,為基礎。但每個“絕點”的特性不同,採用的“絕活”也不同。否則,絕勁出不來;編織“絕活”核心的問題是找到適合描述“絕點”的詞句:如談到鋼筋的指標,就可能用“不含該指標,就要塌樓,就要死人”的話語,談到糧食的裝運條件,就可能用“貴方不同意我方要求的裝運條件,是想讓其爛光不成”。還有:“您懂不懂該產品特性,我若按貴方要求,您就等著索賠吧!”等等,這些部是不容置疑或改變的語句。如果“風馬牛不相及”地說“絕話”,就使好話打不中要害,激不起對方的“懼情”來。
3.選擇表達方式
在“絕話”的表達方式上,有四種可能,依情況選擇。一是態度強硬而平靜,以直敘的方式表達。如上述裝運條件的談判,可以說:“若貴方不1司意我方要求,就只好把索賠條件談清楚才可以按貴方意見辦。”說時口氣平靜,但態度很絕,把意見直接表述;二是態度平靜,以沒問的方式表達。仍以上例來演示,可以說:“若貴方不同意我方要求,是否貴方已準備好賠償的資金。”在設間中,反駁對方條件。三是態度強硬,甚至有點激動,以正面直達方式表達“絕話”:還是以交付條件為例,可以說:“若貴方這么固執己見,全然不顧客觀情況,那么貴方必須承擔應有的責任。我方可以採納貴方意見,前提是把責任後果也要汀明確,”說話的語氣強硬,略帶批評,而通融的條件只有一種——訂明責任,四是態度強度而激動,但從反面提問方式陳述“絕活”。在上述交付條件的談判中,可以這樣表述:“貴方的態度令人遺憾,我無力說服貴方,然而貴方是否準備為此承擔造成後果的責任?”語氣強硬,但把問題甩給對手,己處意見已“絕”,他處拿出辦法來。

絕處逢生策略的忌諱

(1)無題。無題即談判中的話題本無絕處,此時若去說絕話,那就不是策略,而是笑話。因此,遵循論題的自身特徵(哪怕是動態的)、階段特徵是絕對不能忽略的。
(2)無絕詞。忌無絕詞指的是絕話需用絕詞來表現。本來是嚴厲的態度,卻用了軟詞,就無“絕”的效果。所以那些加強語氣的詞——憑什麼、為什麼、不論、寧可、決不、只有、絕對如此、不可能、試想、別指望,等等——在談判的陳述中具有特殊地位。當然,語句的運用也很重要。但語句運用的變化既廣泛又靈活,因此,可以根據談判手與對手的習慣而運用。原則上應通俗易懂。
(3)無強形。由於本策略系強攻戰的範疇,所以無強形就會減弱該策略的效力。所謂強形,就是在“聲”與“色”上有嚴厲和強硬的表現。“聲”就是說話的力度和語氣要有強硬嚴肅的表示,“色”就是面部表情——臉色與眼神要有相應的表現。失去強形,也就失去了“絕”的意思和內容。

絕處逢生策略的案例

美國某塗料公司與新加坡某集團公司欲合作在東南亞生產、銷售美方專利產品。關於如何合作的問題雙方進行了談判。
美方說:“合作對雙方均有意義,但我方有三個條件:一是技術入股不能少於35%,二是必須占大股,三是現金投入不超過50萬美元.若新方同意,三個月內可以簽署合作協定。”
新方說:“技術入股應說明所含內容,才可以評價占股比例。淮占大股應取決於淮出現金多。如我方負責流動資金的解決,那么我方應有資金的安全措施。”
美方:“技術股含了生產技術和我方在中國市場的推銷成果。建廠資金和生產銷售用流動資金至少在300萬美元。我公司只能提供50萬美元現金。其他需由新方解決。”
新方:“如現金需要量大,且均需由我方負擔,那么貴方又如何能成為大股東呢?如由我方去籌借,將來公司如何管理呢?”
美方:“公司管理權必須山我方負責。”
由於美、新兩方基本點分歧太大,第一次未能淡成,雙方約定各自思考後再找時機談。6個月之後,雙方約定到中國談;因為經過調查,均認為中國市場有前景。
新方:“貴方的項日進展如何?與我方合作態度有否變化?”
美方:“我們一直在工作,銷售已有初步成績。當然還只是開始。合作態度沒有變,所以才願意與您在中國見面、不過,我們也結識了一些新朋友,而且有的對合作生產我公司產品也有興趣,提出了很有吸引力的合作條件。”
新方:“我們已討論過一輪雙方合作的方案,不知貴公司有什麼新想法?”
美方:“上次談判中,我方提出的條件還未得到貴方反饋的意見,我還是想先聽聽貴方意見。”
新方:“技術八股可以考慮,但市場應包括貴方整個東南亞的銷售網,具體比例也隨之變化:我方多出現金也可以考慮,但沒有控制權,讓我方不放心。”
美方:“貴方沒有具體方案嗎?”
新方:“技術股應在25%以內,銷售網路包括貴公司整個東南亞市場,雙方股份各50%,我方可以多出現金?”
美方(語氣堅定):“有人同意我方占股65%,其中技術股占35%,現金50萬美元。他們還可以擔保借貸流動資金。不干預我方管理。我為什麼要放棄這個條件而同意貴方條件?”
新方:“根據貴方昨天在宴會上的介紹,這是個上市的股份公司,它在未來的上市經營會有什麼風險?會如何影響貴方新公司的經營?現在是不干預您的管理,當企業開始贏利時,又會如何?這些不定因素,您有把握嗎?”(新方口氣也強硬了,語中不乏反駁之意。)
美方:“這些問題,我方也在考慮、所以才願意與您再談:不過條件是可以談判的,我方提出要求,再聽貴方意見嘛。”
新方:“技術股可以提到27.5%,但市場問題,貴方應予以考慮。貴方可以占大股5l%或55%,但這與註冊資本有關,與生產規模有關。”
美方:“貴方的新方案有意思,我會與公司主管人員討論,儘快回復貴方。”
上述談判中,雙方均運用了“絕活”。美方以沒問方式表達了“不會放棄已得到的好條件而取新方條件”的絕對立場:而新方也以提問形式表述了“美方的所謂的好條件只是虛幻的東西,美方要倒霉的”。表達了堅決否定態度。前者達到了讓新方讓步的目的,後者達到了讓美方認真與其談判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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