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代碼作為政府管理部門為每個組織機構(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及其他機構)頒發的一個在全國範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代碼標識,與居民身份號碼共同構成了建設誠信社會的實名制基礎,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的基礎信息。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建設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台”、《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見》,為了充分發揮組織機構代碼信息資源及組織機構代碼作為單位實名的作用,提高為全省電子政務建設及社會公共服務的能力,組織機構實名公共服務中心建設了組織機構實名公共服務平台。平台的建設將進一步推進組織機構代碼實名在社會管理和經濟管理中的全面套用,積極為社會公眾、政府部門開展實名公共服務。
組織機構實名公共服務平台以組織機構代碼標識制度和資料庫為基礎,充分發揮組織機構代碼作為法人和非法人單位的唯一身份標識的作用,在政府的社會、經濟管理套用部門的有力支持下,整合信息資源,實現組織機構實名信箱服務、組織機構實名信息服務(身份驗證、查詢、發布)、電子簽名、網上政務公共服務指南等強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