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凝介紹
為使已形成工程結構形狀的水泥漿儘早取得強度,以便能夠承受荷載,國家標準規定水泥終凝時間不得遲於規定的時間。 從水泥漿體結構的形成過程可知,必須使水化產物長大、增多到足以將各種顆粒初步聯接成網,形成凝聚結構,才能使水泥漿體開始凝結。從水泥漿體的流變特徵看,必須將外力增加到一定程度,所產生的剪應力將形成的網狀結構拆散,才能使漿體流動。通常將拆散網狀結構所需的剪應力稱為“屈服值”。水泥拌水後,屈服值立即隨水化的進展而提高,然後變慢,接著再以更快的速度上升。一般認為,開始的屈服值提高是由於快速形成了鈣礬石;水泥中如有半水石膏存在,還會有二水石膏形成的原因。至於屈服值的第二次快速上升則歸結於矽酸三鈣強烈水化所形成的C-S-H。所謂“初凝時間”實際上相當於屈服值提高到某一規定數值,即將開始第二次快速上升的時間。由此可以表明,初凝時間既決定於鋁酸三鈣和鐵相的水化,也與矽酸三鈣的水化密切相關;而初凝到終凝的凝結階段則主要受矽酸三鈣水化的控制。
相關規定
水泥試驗條件規定如下:試驗室溫度應為17~25℃,
相對濕度大於50%;養護箱溫度為20±1℃;水泥試樣、標準砂、拌和水及試模的溫度均應與試驗室溫度相同;試驗用水須為潔淨的淡水。
(1)國家標準規定六大常用水泥初凝時間均不得早於45min;矽酸鹽水泥終凝時間不得遲於6.5h,其他5類常用水泥的終凝時間不得長於10h。
(2)測試方法是在水泥中加入標準稠度的用水量,製成淨漿試模,由加水時起,至凝結時間以測定儀的試針沉入淨漿中距底板0.5~1.0mm的時間為初凝時間,至試針沉入淨漿中不超過1.0mm的時間為終凝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