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縣科技局

紹興縣科技局是紹興縣負責科技發展的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縣科技局
  • 主要職責:11條
  • 內設機構:7個
  • 所在地:紹興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工科,(三)農牧業科,(四)高新技術產業科,(五)技術市場管理科,(六)智慧財產權科,(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政策措施及實施意見。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中介機構、民營科技機構和科技社團的管理工作。
(三)研究確定全縣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制訂全縣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科技三項經費等科技經費的管理工作。
(四)組織全縣工業、農業、社會發展領域的套用技術研究,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化研究,以及相關的科技攻關等科技計畫的申報、編制與實施;編制下達、組織實施放榆探科研計畫、科技攻關計畫、星火計畫、火炬計畫、新產品試製計畫、科技成果推廣計畫等各類科技計畫,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察翻籃組織國家、省、市高新技術企業的初審、申報工作;負責縣級高新技術企業、成果、產品、項目的認定。
(五)貫徹執行技術市場的有關政策、法規;培育、發展技術、信息市場,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與經濟的結合;歸口管理全縣技術市場工作。
(六)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的評價與科技保密、科技統計、科技檔案、科技外事等工作。
(七)指導和協調全縣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專利執法監督,依法處理專利糾紛;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
(八)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與各鎮(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各鎮(街道)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工作,參與我縣重大技術改造項目、重要工程建設項目的決策。
(十)協同有關部門制定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參與科技人員的管理與培養工作。
(十一)組織制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實施意見;引導與扶持信息產業的發展,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通信服務業的技術創新工作;組織推進全縣信息化建設工作,對縣重點信息化工程建設進行管理、指導、協調,對信息網路建設實行巨觀管理,參與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引導企業利用電子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組織實施電子信息技術的套用推廣和信息化知識的宣傳普及,指導全縣電子信息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紹興縣科技局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奔烏挨婚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兵微照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捆乃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只捉境劃、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立愚員棗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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