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環境保護局

紹興市環境保護局位於浙江省紹興市府山街道樹下王路,主要負責該市境內的環保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環境保護局
  • 地點:紹興市
  • 職能: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
  • 機構設定:辦公室
機構職能,機構設定,單位地址,

機構職能

紹興市環境保護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環境保護規範性政策,經通過後組織及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監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
(二)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及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劃;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三)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根據國家、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監督、核查各地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開展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指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噪聲、光、振動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協調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七)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和核事故場外應急工作;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管;承擔核事故場外應急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核電廠外應急計畫,協調督查各專業組的應急工作。
(八)負責環境監察與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地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監督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重大環境信息和環境狀況公報。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項目;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交流,組織開展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有關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負責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四)開展各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環保實績評價工作。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幹部。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府山街道樹下王路38號)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材料;負責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部門工作責任制目標考核;組織指導全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後勤、財務和安全保衛工作;提出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初步意見,參與管理市級環保專項資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算、決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承擔環保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協助各縣(市)組織部門管理環保部門領導幹部;負責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的組織協調;指導環保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環保系統領導幹部環保教育培訓;組織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負責機關、直屬單位人員出國政審工作;組織全市環保系統行政獎懲與表彰。
(二)政策法規處(府山街道樹下王路38號)
承擔環境保護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具體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環境保護政策調研和制度體系建設;承辦環境行政處罰、複議案件;組織應對行政訴訟案件;推進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參與處理重大環境違法案(事)件;負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教育培訓;提供環境保護法律諮詢;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市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本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審核各類規劃中涉及環境保護的內容;參與巨觀經濟形勢分析。
(三)生態科技處(府山街道樹下王路38號)
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和生態功能區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新建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指導、協調、監督自然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負責環境保護科技進步與國際合作;擬訂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和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環境保護科技攻關和技術工程示範;監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承辦市生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污染防治與輻射管理處(府山街道樹下王路38號)
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輻射、振動、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以及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擬訂污染防治制度規範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創建和複評工作;組織實施跨行政區域河流交接斷面水質考核管理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擬訂環境監測、環境質量信息制度和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環境監測規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組織編制全市環境質量報告書,組織編制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組織擬定本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範性檔案、污染防治規劃和計畫、相關技術規範和技術經濟政策;監督管理核技術套用、電磁電離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擬訂輻射環境保護規劃、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承擔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負責對從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生產、使用、銷售單位放射性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電廠場外應急計畫及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核電廠外應急計畫及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承擔輻射環境和核應急監測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市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府山街道樹下王路38號)
承擔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責任;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和環境統計制度及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污染減排責任制考核;組織管理相關排污許可證發放;組織指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
(六)建設項目管理處(行政審批服務處與其合署)
負責市行政服務中心環保視窗審批服務工作,局行政審批職能向行政審批服務處集中,其他處室不再履行集中的行政審批職能;組織擬訂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負責區域限批制度的執行;監督管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環評工作;負責輻射項目審批、竣工驗收和核發輻射安全許可證;負責建築施工夜間作業許可、危險廢物經營轉移、進口廢物利用等行政許可及非行政許可工作。

單位地址

紹興市府山街道樹下王路38號<!--end-->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