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區環境保護局

上虞區環境保護局

上虞區環境保護局,位於浙江省紹興市,是主管全區環保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虞區環境保護局
  • 外文名:Environment Protection of ShangYu
  • 所屬分類:區縣級行政機關
  • 地址:紹興上虞區體育場路26號
主要職能,內設科室,辦公室,污染控制科,生態保護科,總量控制科,行政許可科,下屬單位,

主要職能

上虞市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市環保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起草環境保護規範性政策,經通過後組織及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監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
(二)組織擬訂和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劃及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參與制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主體功能區劃;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工作。
(三)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根據國家、省、市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及相關政策,監督、核查各地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開展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批重大開發建設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指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大氣、水體、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噪聲、光、振動以及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協調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海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污收費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
(六)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生態創建工作。
(七)負責輻射環境安全監督管理和核事故場外應急工作;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廢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進行監管;承擔核事故場外應急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核電廠外應急計畫,協調督查各專業組的應急工作。
(八)負責環境監察與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牽頭協調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各地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監督實施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重大環境信息和環境狀況公報。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項目;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和交流,組織開展有關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處理涉外有關環境保護事務。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負責環境保護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初步意見,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投資項目組織實施、資金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四)開展鄉鎮(街道)、區域管委會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環保實績評價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組織、文電、秘書、保密、檔案、信息、督查等政務工作;組織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直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系統財務工作;負責排污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行政後勤和安全保衛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及勞動工資管理工作;組織環境保護系統在職人員培訓教育;組織環境保護行政獎勵表彰;管理和指導直屬單位科技人員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協調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意見、建議的承辦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

污染控制科

組織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組織制定並監督實施全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本區可持續發展綱要;參與制定本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產業發展、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和環境保護行業標準;負責起草有關環境保護的規範化檔案;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廢氣、廢水、固體廢物、粉塵、有毒化學品、噪聲、電磁波輻射、機動車、放射性物質等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煙塵控制區、噪聲達標區建設、管理;負責污染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工作;負責清潔生產審核,綠色企業創建工作;負責辦理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案件,組織行政處罰中的聽證活動;負責環境法制宣傳教育、培訓。

生態保護科

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生態保護規劃;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參與全區國土開發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態恢復、治理、建設規劃和環保產業發展規劃的制訂;負責生態保護和建設;監督管理全區各類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對自然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承擔生態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制定生態區建設年度工作計畫、目標、任務,做好日常組織、協調、監督和年度總結、考核等工作;負責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生態鎮、村創建工作;負責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和環境標誌、有機食品認證和環保產品認定工作;負責環境保護科技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申報重大環境保護課題;負責環境保護科研合作、新技術引進、科技成果推廣、示範工作;組織實施環保產業資質認可及環保設備的認證工作;指導環保產業協會,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監督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

總量控制科

承擔落實國家、省、市減排目標責任;擬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統計制度及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計畫;組織實施污染減排責任制考核;負責環境統計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管理相關排污許可證發放;組織指導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組織編制並發布環境統計年報和統計報告。

行政許可科

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工作;按規定審定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登記表;組織本區重大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區便民中心環保視窗審批項目的相關工作。

下屬單位

環境監察大隊
組織對全區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執行情況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並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組織全區的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和環境污染信訪、投訴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範圍的排污費收繳及變更和環保“三同時”驗收管理工作;負責污染源線上監測監控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負責對各環保派出機構日常環境監察工作的指導。
環境監測站
承擔轄區內水、大氣、噪聲、生物、土壤、降水等環境質量監測工作;承擔全區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工作;開展環評本底、“三同時”驗收等委託監測;承擔環境突發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做好各項監測技術服務。
固體廢物和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中心
承擔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具體指導全區城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統一監督管理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運、利用和處置活動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各類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和生活垃圾的綜合利用、處理設施運行活動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和有毒化學品進出口、新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的環保監督管理;參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相關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建立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監測制度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設和管理全市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因固體廢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環境糾紛、生態破壞事件和重大環境問題;組織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相關國際條約區內履約活動;開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技術交流工作。承擔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的具體工作;擬訂全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計畫、技術規範和措施;具體承擔對機動車排氣檢測單位的管理;會同交警部門對區內道路行駛的機動車輛實施機動車尾氣排放的抽檢。
直屬環境保護分局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百官街道、梁湖鎮、小越鎮、驛亭鎮內工業污染防治、建設項目環評審查、環保“三同時”驗收、生態資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管等日常環保工作。
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分局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蓋北鎮境內工業污染防治、建設項目環評審查、環保“三同時”驗收、生態資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管等日常環保工作。
上虞經濟開發區環境保護分局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上虞經濟開發區(曹娥街道)、東關街道、道墟鎮、長塘鎮境內工業污染防治、建設項目環評審查、環保“三同時”驗收、生態資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管等日常環保工作。
崧廈環境保護所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崧廈鎮、謝塘鎮境內工業污染防治、建設項目環評審查、環保“三同時”驗收、生態資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管等日常環保工作。
豐惠環境保護所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豐惠鎮、下管鎮、永和鎮、陳溪鄉、丁宅鄉境內工業污染防治、建設項目環評審查、環保“三同時”驗收、生態資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管等日常環保工作。
章鎮環境保護所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章鎮鎮、上浦鎮、湯浦鎮、嶺南鄉境內工業污染防治、建設項目環評審查、環保“三同時”驗收、生態資源保護、環境執法監管等日常環保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