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有辦公室、綜合處、法規處、經濟責任審計處、財政審計處、經貿金融審計處、行政事業與外資運用審計處、投資審計處、農業和環資審計處等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審計局
- 地區:紹興市
- 職能: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地址:中興中路276號現代大廈A樓9層
機構職能
單位地址
機構設定
處理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文電處理、文書收發、文印、保密、會務、後勤保障、公務接待、安全保衛工作;綜合協調有關事務;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年度考核、勞動工資、職稱評聘、離退休人員、財務管理工作;牽頭做好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部門預算、預算調整和部門決算的編報工作,負責日常賬務處理、預算執行、經營結報、支出管理、節支節能等工作;負責績效評價、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厲行節約等工作。
(二)綜合處(社保審計處與其合署)
承擔主要領導講話材料、全局性經驗總結材料的撰稿任務;負責市級和指導全市審計信息宣傳、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專網和外網綜合性信息日常維護,協助各處室搞好網站相關欄目的信息維護工作;負責局綜合檔案管理工作;承擔行政公文核稿任務;負責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老齡委、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社會保障審計業務工作;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三)法規處(審理處與其合署)
負責制定有關審計業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計畫;負責對全市審計機關審計業務的質量檢查和年度考核;負責組織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進行核查;負責全市優秀審計項目的評比;負責市本級審計項目的審理工作;辦理審計行政複議和應訴,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做好檢察機關和審計機關配合協調領導小組的有關工作,協調局內有關處室做好與檢察機關配合協調的落實工作;聯繫特約審計員;負責市審計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四)經濟責任審計處(紹興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與其合署
負責市局經濟責任審計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年度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分配,綜合分析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情況,匯總起草年度綜合報告;承擔部分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審計;負責對各縣(市、區)審計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內部審計工作,對縣級內部審計協會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對全市審計機關內部審計工作監督檢查;負責市內部審計師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對全市內部審計機構的服務、管理、宣傳、交流;承擔市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市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研究和起草有關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範;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市管領導幹部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工作;配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關的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指導、監督事項;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指導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指導市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聯席會議布置的年度工作和召集人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財政審計處
負責審計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情況;審計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開發區的鎮(鄉)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市財政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市局向市政府和省審計廳提出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總體方案及其審計結果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市局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起草工作;負責市局財政審計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牽頭協調全部政府性資金審計的研究和成果整合;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全市財政審計工作;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六)經貿金融審計處
負責市政府經濟和信息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審計市重點國有企業和市級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市局企業審計的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根據省審計廳授權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企業進行審計;組織、指導全市企業、金融審計業務工作;負責確定年度審計工作方案以及對審計結果進行綜合分析;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七)行政事業與外資運用審計處
負責與市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市人大機關、市政協機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和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市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和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市政府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管理部門和相關市屬事業單位、高等院校、民眾團體、文化企業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對市級機關行政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組織、指導全市行政事業審計業務工作;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
(八)投資審計一處
負責市政府發展和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規劃、建築業管理、人防辦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直接審計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含重點項目的跟蹤審計);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投資審計業務工作;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九)投資審計二處
負責組織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市級投資和以市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結算;負責對市重點工程的跟蹤審計;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指導政府投資項目審計中心開展工作;指導全市組織社會中介機構投資審計業務;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十)農業和環資審計處
負責市農辦、市政府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審計由市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國土資源、水利、農、林、環境保護、新農村建設等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負責相關審計結果跟蹤落實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國土資源、水利、農、林、環境保護等審計業務工作;負責相關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