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土地誌

紹興市土地誌

《紹興市土地誌》是1993年紹興市土地管理局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市土地誌
  • 作者:紹興市土地管理局
  • 出版時間:1993年10月
  • 類別地方志
  • 編纂人員:楊福培、魯柏良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的內容包括土地資源、制度沿革、土地與人口、地籍管理、用地管理、開發利用與保護、地政監察等。

作品目錄

  • 封面
  • 紹興市土地誌
  • 圖片
  • 陳禮安同志為中共紹興市委書記、紹興市人大主任
  • 魯志強同志為中共紹興市委副書記、紹興市市長
  • 《紹興市土地誌》評審會議於1992年12月11日在府山飯店召開,全體於會人員合影留念。
  • 1988年12月8日紹興市人民政府召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動員大會,副市長陳章方在會上作動員報告
  • 土地使用權人踴躍向指定辦事處申報登記
  • 紹興市土管局和紹興市軍分區領導在頒證大會上
  • 1990年10月25日紹興市人民政府召開頒發土地使用權證大會
  • 圖為市人民政府領導正為土地使用權所有者頒發權證
  • 土地詳查是搞好土地和地籍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技術性強、要求高。圖為嵊縣召開土地詳查驗收鑑定會的場景。
  • 土地管理的核心是地籍管理,地籍調查員正在實地作面積丈量。
  • 市土地勘測所在進行土地勘測
  • 圖為國家土地局、省土地局及市有關領導、專家參加了我市農保險收鑑定會
  • 為了切實保護耕地,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二年全市各地完成了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工作。圖為市對縣開展農保成果情況進行驗收。
  • 圖為外業組在實地正在對土地詳查的情況進行檢查
  • 紹興市土地管理局及時召開土地詳查成果匯總驗收鑑定會的情況
  • 在保護區設立永久性標牌
  • 嵊縣中愛鄉愛湖村支部書記(宋氏)心想致富,擅自占地,少批多建,這是他建在路邊一家飯店的原貌
  • 違法占地,必須受到依法查處,圖為嵊縣土管局申請人民法院,對其多占耕地部分的違章建築,正在實施強制拆除。
  • 在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新形勢下,土地使用制度也實現了歷史性變革,土地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已進入市場經濟,實施了有償使用、出讓和轉讓。圖為紹興市土地管理局局長徐再生主持召開的首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出讓會議。
  • 圖為新區開發規劃會議會場的一角
  • 土地的合理使用和珍惜保護常受人為和自然災害的挑戰,1988年全市遭受“7·29”颱風洪災,圖為市縣土管局領導在嵊縣上東鄉調查水毀農田的現場。
  • 紹興縣從1969年起組織數十萬人次前後回海造田八次,圍塗面積已超過8萬畝。照片為1985年即“八五丘”回海時北大堤的施工場面
  • 圖為建設用地單位正在踴躍投標的場景
  • 近幾年,紹興市在望花、塘南、羅門等開發區內,分別建起一批職工住宅和文化教育配套設施。圖為羅門畈開發小區的幼稚園一角。
  • 紹興縣福全鎮富強村由窮變富,全村358戶村民已邁入了小康之路,全村舊貌變新顏。圖為村容和林蔭大道。
  • 紹興縣馬山鎮紅江村被國家定為“全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示範點”,電影《紅江夢》曾搬上銀幕在各地上演,並譽為“江南水鄉的一顆明珠”。圖為別具一格的西大--佳景門。
  • 近年來,為節約建房用地,嵊縣縣城建設和不少農村建房儘量利用非耕地,僅在縣城北山坡一處建起居民住宅樓50幢中學一所幼稚園一個節約耕地105畝。圖為北山坡上的樓群新貌。
  • 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新昌縣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生活大有改善,城鎮建設日新月異。這是新昌縣城鎮的一角。
  • 諸暨市城關鎮徐家村解放思想破除迷信,幾十年來,農民建房不占用一分耕地,全村搬遷上千穴古墓。圖為利用墳基荒坡建起的新農村。
  • 這是沙溪鄉塘家坪村發動民眾,開發荒山丘陵坡地,造田造地、平整土地,取得顯著成績,村容村貌發生較大變化的新姿。
  • 在富盛鎮烏石村跳山東坡上,於清末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發現東漢建初年間的摩崖石刻,距今已達1968年(公元25年)。摩崖上共刻有22個隸書卷文,反映了當時已有土地買賣活動,充分說明土地的珍貴。
  • 紹興市地理位置圖
  • 紹興市政區圖
  • 紹興市交通圖
  • 紹興市地貌類型圖
  • 紹興市水系圖
  • 紹興市土地利用現狀圖
  • 紹興市土地利用分區圖
  • 紹興市土壤圖
  • 序言
  • 凡例
  • 目錄
  • 概述
  • 大事記
  • 第一章 資源
  • 第一節 地形地貌
  • 一、地理位置
  • 二、地形特徵
  • 三、地貌類型
  • 第二節 歷代土地
  • 一、古代面積
  • 二、民國面積
  • 三、建國後面積
  • 第三節 資源分布
  • 一、河口海濱平原
  • 二、水網平原
  • 三、河谷盆地
  • 四、丘陵山地
  • 第四節 後備資源
  • 一、宜農荒地
  • 二、灘涂
  • 三、閒散廢棄地
  • 第二章 土地制度
  • 第一節 古代土地制度
  • 第二節 民國土地制度
  • 第三節 建國后土地制度
  • 第三章 土地與人口
  • 第一節 土地
  • 第二節 人口
  • 第四章 地籍管理
  • 第一節 古地籍
  • 第二節 民國地籍
  • 第三節 建國後地籍
  • 一、土地改革
  • 二、土地申報登記
  • 三、土壤普查
  • 四、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 五、土地有償使用
  • 第五章 建設用地管理
  • 第一節 建設用地
  • 一、國家建設用地
  • 二、集體建設用地
  • 三、私人建房用地
  • 四、外商投資企業建設用地
  • 第二節 計畫用地
  • 第三節 節約用地
  • 第四節 審批制度
  • 一、依法批地
  • 二、審批許可權
  • 三、批地程式
  • 第五節 用地補償
  • 一、土地補償費
  • 二、青苗補償費
  • 三、附著物補償費
  • 四、安置補助費
  • 五、新蔬菜基地建設基金
  • 六、安置多餘勞動力
  • 第六章 開發利用與保護
  • 第一節 古近代開發利用
  • 第二節 建國後開發利用
  • 一、“園田化”建設
  • 二、開發灘涂
  • 三、造田造地
  • 四、利用方式
  • 第三節 土地保護
  • 一、土壤改良
  • 二、水土保持
  • 三、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區
  • 第七章 地政監察管理
  • 第一節 法規
  • 一、民國時期地丁徵收法
  • 二、建國後法規
  • 三、國土法規觀念教育
  • 第二節 調解
  • 一、山林糾紛
  • 二、水面糾紛
  • 三、陸地糾紛
  • 第三節 執法
  • 一、全面清查
  • 二、依法查處
  • 三、群管群治
  • 第八章 田賦稅費
  • 第一節 古代田賦
  • 第二節 民國田賦
  • 一、田賦
  • 二、契稅
  • 第三節 建國後稅(費)
  • 一、造田(地)費
  • 二、耕地占用稅
  • 三、土地管理費
  • 四、統一征地不可予見費
  • 五、土地使用費
  • 六、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費
  • 七、中外合資企業場地使用費
  • 八、土地拋荒費
  • 第四節 土地經費使用範圍
  • 第九章 機構與隊伍
  • 第一節 機構沿革
  • 一、民國機構
  • 二、建國後機構
  • 第二節 隊伍建設
  • 一、廉政建設
  • 二、崗位責任制
  • 三、先進單位與先進工作者人數
  • 第三節 土地管理知識競賽與測驗
  • 一、競賽
  • 二、測驗
  • 附錄
  • 第一節 鄉規民約
  • 第二節 口號詩詞
  • 第三節 全市第二次土壤普查
  • 紹興府1-3圖(清乾隆五十七年制)
  • 《紹興市土地誌》編輯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
  • 中國土地管理系統圖案標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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