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進處遇制是西方行刑制度之一。將數種不同行刑措施上的處遇予以累進分段,根據受刑人的懺悔程度,依次升段玫善其處遇,鼓勵其自新的制度。一般分為四個階段:(1)分房監禁階段;(2)分類雜居階段;(3)中間監獄階段;(4)假釋階段。累進處遇制規定每一處遇階段的完成必須達到規定的責任分值,這一責任分值是由具體的教誨、勞動等標準構成的。完成所處階段的責任分值就可累進一段,每累進一段,處遇標準就有所提高。責任分值全部完成時,就可獲得釋放。該制度集其他監獄制度之大成,是歐美各國監獄普遍採用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累進處遇制
- 外文名:System of Progressive Treatment
- 屬性:國外執行刑罰的一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