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紹 索尼音樂娛樂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是日本索尼公司(Sony)旗下音樂事業群,前身為
新力博德曼 音樂娛樂公司(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索尼哥倫比亞(Sony Music)音樂公司與德國博德曼(Bertelsmann AG)媒體集團音樂部門-博德曼音樂(BMG)於2004年11月所合併成立,總部設於美國紐約,為全球第3大音樂唱片公司。在日本,日本索尼音樂集團(Sony Music Group)獨立於全球的索尼博德曼音樂(Sony BMG),但日本博德曼音樂(BMG JAPAN)則是直屬全球的索尼博德曼集團。
2008年8月5日,索尼宣布收購博德曼(又譯貝塔斯曼)所持有新力博德曼另50%股權,並於10月1日正式生效,索尼博德曼成為100%美國新力子公司,並更名回為「索尼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Inc.(SME)) 2012年4月,索尼以22億美元收購世界5大唱片公司的百代唱片。屆此索尼將擁有全球三分之一的音樂著作權。
代表藝人 華語藝人
0-9
197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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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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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L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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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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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Z
另:2010年索尼唱片與台灣綜藝節目超級星光大道合作,為冠軍提供一張唱片契約。2010.5.14晚19歲愛音樂的廣西孩子
胡夏 拿到冠軍,得到索尼唱片契約;星光六班亞軍北京女生
杜華瑾 和第十名
曾治豪 三位潛力優秀選手也得到青睞簽約索尼唱片。
藝人介紹 陳嘉唯 台灣女歌手,主要作品有Who’s Renee和奇蹟。能創作,會舞蹈。
蔡旻佑 是台灣2006年出道的知名偶像創作歌手。
陳坤 中國大陸演員,1995年考入東方歌舞團任獨唱演員2000年畢業於
北京電影學院 表演系96級。
戴愛玲 在當代主要指台灣著名女歌手--戴愛玲(Ailing Tai)。
索尼唱片 甦醒 中國內地的新生代超人氣偶像。2007
快樂男聲 亞軍,是一名
創作歌手 、演員以 及主持人匯聚於一身的藝人。歌迷被稱作醒目。2008年發行首張EP《
秋天 》。2009年加盟索尼音樂。2010年發行首張個人原創專輯《
想念式 》影響頗大。2011年發行第二張個人原創專輯《
進行式 》廣受歌迷好評,使人氣不斷日益增加。甦醒憑藉著超強的舞蹈功底參加湖南衛視
舞動奇蹟 不負眾望獲得亞軍。並以出色的口才和一口流利超強英文能力主持湖南衛視多檔節目。被公認為是唱跳創作主持演戲的全能型優質偶像。
黃奕 中國大陸著名女演員,畢業於上海東方文化學院影劇科。
李泉 畢業於上海音樂學院鋼琴、作曲系,中國知名音樂製作人
劉亦菲 生於武漢,父親是大學教授,母親是舞蹈演員。
盧學叡 經歷:全球新人王、
麻辣天后宮 、台視除夕特別節目、中央電視台節目(大陸)
索尼唱片唱作天后 倪睿思 2000年參加全國歌手大賽
王力宏 籍貫浙江義烏,為美籍華人流行歌曲作曲家、著名男歌手及唱片製作人,現在是導演。《戀愛通告》破了導演處女作的票房。他為公益事業也做出很大的貢獻,有愛心。而且他獨創了chinked-out音樂風格。把東方戲曲和西方嘻哈結合在一起。現在涉足電影事業。
WOW 2010亞洲最注目的完美花美男2 in 1 AK
王若琳 是父親
王治平 開啟了
Joanna 的音樂之門,卻也帶來無形壓力。
蕭閎仁 1996年參加五燈獎歷經十個月五度 五關奪冠四年民歌餐廳演唱
言承旭 台灣著名演員及歌手,因2001年在台版《流星花園》中成功塑造
道明寺 一角而紅透半邊天。
周渝民 生於1981年6月9日,英文名Vic Chou,台灣宜蘭人,是一位歌手、演員,也是
F4 成員之一。
游鴻明 才華橫溢的創作歌手,以獨特的磁性嗓音吟唱撫慰心靈的歌聲,用心打造最美的“游氏情歌”。
費玉清 金嗓歌王,華人流行音樂的一個ICON,以獨樹一格的歌聲,
卓然獨立 於不同世代。2010年,
費玉清 在出道37周年,舉行第100場
台灣演唱會 之際,正式加盟索尼。
王野 2010
快樂男聲 全國七強。現已發行首張EP《溫暖如野》,由索尼精心打造。
胡夏 超級星光大道 第六屆總冠軍,也是內地歌手在台灣選秀節目奪冠第一人。現已發行首張個人專輯《胡愛夏》,2012年2月24日發表第二張專輯《燃點》。其嗓音乾淨清澈,有“清泉王子”之稱,在台灣及內地都有較高人氣。在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中擔任主題曲《那些年》主唱,並憑藉《那些年》一炮而紅,橫掃兩岸三地各大頒獎禮,獲獎無數,成為最炙手可熱的新人歌手。2012年進軍大熒幕,首部電影處女作《傷心童話》上映,演技亮
公司歷史 CBS時期
哥倫比亞唱片,成立於1888年,是目前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唱片公司,設立於
哥倫比亞特區 ,並以哥倫比亞特區為名。哥倫比亞最初是在華盛頓特區、馬里蘭和德拉瓦販賣愛迪生的留聲機和留聲機圓筒。1893年,哥倫比亞終止了愛迪生和北美洲Phonograph Company銷售和留聲機製造。
於1938年以70萬美元被子公司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 併購,與哥倫比亞三星製片同屬美國CBS影視集團。
CBS/Sony時期
1968年,日本索尼公司入股,改組成CBS/Sony唱片公司。
新力哥倫比亞時期
1988年1月,在
盛田昭夫 的主導下,索尼陸續併購了CBS的電影與音樂部門,使CBS/Sony百分之百成為Sony旗下音樂部門,並更名為Sony Music ,中文正式全名為「索尼哥倫比亞音樂娛樂」,簡稱為「新力音樂」。
新力博德曼時期
2004年11月,由時任美國索尼董事長
霍華德·斯金格 主導,新力音樂與全球媒體鉅子博德曼旗下音樂部門BMG Music以各持股50%方式合併成為新力博德曼音樂娛樂公司。
新力音樂時期
2008年8月5日,新力宣布收購博德曼所持有新力博德曼另50%股權,成為100%美國新力子公司,並更名回為「新力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Inc.(SMEI))。
行業地位 縱觀當今華語樂壇,索尼唱片以其雄厚的實力和眾多華語一線歌手的黃金陣容,成為當之無愧的王牌老大。索尼唱片於90年代初在台北成立了新力
哥倫比亞 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進駐華語樂壇。與當時主流的港台流行樂不同,索尼唱片卻是以西化的音樂路線大行其道登入華語市場。
整個90年代,索尼唱片大膽引入R&B等西方流行音樂元素,從最早簽約瘐澄慶到之後的李玟、
柯以敏 、王力宏,他們無一例外的堅持著國際化音樂路線。外加上
孟庭葦 、彭羚、
林志炫 等人良好的唱片品質,90年代末期索尼唱片大業已初具雛形。 索尼唱片在兩千年之後迎來了真正意義上的輝煌期。不僅創造了F4的偶像神話,更不惜重金招兵買馬,以時尚多元的風格全力打造SONY“頂級艦旗”,一副捨我其誰的架勢。兩年間一舉取得“
阿爾發音樂 ”
周杰倫 和“銀魚音樂”
王菲 的唱片發行權,將華語樂壇兩張絕對王牌收至帳下。
2005年更是簽約了三年來年度最火女明星劉亦菲。目前索尼唱片,男歌手阿杜、
王力宏 、黎明、
伍思凱 、庾澄慶實力偶像各有側重,女歌手王菲、
蔡依林 、
楊丞琳 、
劉亦菲 、
莫文蔚 、
李玟 、新老兼具個性鮮明,偶像組合F4、
可米小子 更是緊貼年輕客群群,勇於簽約全球範圍年齡最大的
菜花甜媽 。與其他大公司相比,索尼唱片勝在精兵強將,眾多大牌的各自宣傳也相當成功。資金雄厚,緊跟主流,音樂多元,市場明細,有的放矢便是索尼唱片的成功之處,也使他們成功站在了華語樂壇制高點的位置。 但索尼一向高價的唱片定位一直存在異議,不過對於以規模和歌手見長的索尼唱片而言。
索尼公司和貝塔斯曼公司2008年8月5號上午在紐約聯合宣布的。根據雙方公布的資料,索尼花12億美元收購了貝塔斯曼持有的SonyBMG50%的股份,加上索尼原來持有的另外50%的股份,今後SonyBMG將由索尼公司全資控股,原SonyBMG旗下所有藝人的著作權轉移到索尼旗下,而SonyBMG將更名為
索尼音樂娛樂公司 (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Inc.)。同時,貝塔斯曼所有的數字音樂發行渠道繼續為索尼服務六年。
索尼公司的執行長霍華德-斯金格(Howard Stringer)表示,音樂從來都是索尼公司最看重的資產,而這次成功的收購,讓索尼公司能更好地將音樂和相關電子產品結合在一起。
不過,貝塔斯曼並沒有因此完全失去SonyBMG的全部著作權,他們保留了約200位藝人的歐洲經營權,這些藝人將由貝塔斯曼所有的BMG廠牌經營,他們的作品也會由索尼公司來發行。
SonyBMG是Sony(亞洲地區叫新力唱片)和BMG兩大唱片公司2004年底合併而成的,這是當年唱片業最大的新聞之一。這次交易後,原屬SonyBMG的子廠牌Arista Records、Columbia Records、Epic Records、J Records、Jive Records、RCA Records和Zomba全都歸入索尼旗下。
前景仍相當樂觀。
爭議問題 2006年7月13日,位於盧森堡的歐盟初審法院推翻了歐盟2004年對新力音樂(Sony Music)和博德曼公司(BMG)合併案的批准,使得新力博德曼(SONY BMG)這家全球第二大唱片公司面臨被拆分的危險。歐盟初審法院在這項歷史性判決中表示當時批准這筆併購的歐盟委員會僅僅對併購的後果進行了非常草率的檢查,委員會並未提供足夠的證據來從法律上證明「併購前兩者一起不存在主導市場的地位,而併購後亦不存在此種可能」。歐盟法院的判決意味著新力音樂 (Sony Music)和博德曼公司(BMG)將重新向歐盟提交併購計畫,而新的計畫中將包括目前的市場狀況。歐盟委員會將重新審查日本索尼音樂和德國BMG的合併。
XCP防拷軟體爭議
2005年十月,任職於 Sysinternals 的 Mark Russinovich 揭露了新力博德曼(SonyBMG)所銷售的音樂CD,使用了一種稱為 rootkit 駭客技術,在未知會使用者的情況下,安裝數位著作權管理軟體(DRM)到使用者的電腦中。這套軟體是由英國公司 First 4 Internet 所開發,稱之為 Extended Copy Protection (簡稱XCP)軟體,一般使用者難以偵測與移除。在許多國家當中,這在未告知使用者逕自安裝軟體是違法的行為,並且造成使用者系統的嚴重安全危害問題,同時影響使用者系統的效能。
新力博德曼最初提供的移除軟體,在移除 rootkit 之後又安裝了另一個稱為 dial-home 的程式。這造成了另一個更大的安全危害,並且使得新力博德曼遭受更大的爭議。新力博德曼最後終於提供了一個真正的移除軟體,並且回收交換含有XPC的音樂CD。同時,新力博德曼也因此面臨了數件相關的法律訴訟案。 2006年11月,Sony BMG在陸續與美國各州的法庭和解,承認於音樂CD上安裝了反盜版的技術後,將支付一年425萬美元的金額給39州政府作為和解,還需賠償每位因為以電腦收聽該公司光碟遭到毀損的消費者17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