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7—1604)亦稱為帕巴拉通瓦頓丹,第三世帕巴拉活佛。幼年時被認定為帕巴拉之轉世靈童,即專門修習佛教教法。後週遊藏區各地,先後至波密、昌都、八宿及雲南麗江等地傳經說法。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被任命為昌都強巴寺的第十四任堪布,開帕巴拉世系主持昌都強巴寺之始。後曾收第穆·拉旺巧列朗傑為徒,傳授戒律及語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