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 機織物拉伸彈性試驗方法(FZ/T 01034-2008)》的標準從實施之日起代替FZ/T 01034—1993。由中國紡織工業協會提出。由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基礎分會(SAC/TC 209/SC 1)歸口。起草單位:國家棉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山東省纖維檢驗局。主要起草人:王穎、任鶴寧、卞愛榮、柴千紅。
基本介紹
- 書名:紡織品 機織物拉伸彈性試驗方法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出版日期:2008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8618
- 外文名:Textiles-Test Method of the Tensile Elasticity for Woven Fabrics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文摘
8.3.2定伸長力的測定
8.3.2.1根據產品要求或雙方協定確定定伸長。如無協定,推薦採用3 %、5%或10%。
8.3.2.2啟動儀器(松式夾持試樣時,從達到預張力時開始計伸長),拉伸試樣至定伸長值,讀取對應力,單位為牛頓(N)。
8.3.2.3測定結果以三塊試樣的平均值表示,修約至0.1 N。
8.3.3定力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8.3.3.1根據產品要求或雙方協定選擇定力值。如無協定,推薦採用20 N、25 N或30 N。
8.3.3.2拉伸保持時間、回復時間根據雙方協定確定。如無協定,推薦採用拉伸保持時間1 min,回復時間3 min。
8.3.3.3啟動儀器,拉伸試樣至定力,並保持其定力1 min後讀取試樣長度L1。然後以相同速度使夾鉗回復零位,停置3 min。
8.3.3.4再以相同速度拉伸試樣至8.2.1規定的預張力,讀取試樣長度L2。
8.3.3.5按式(2)和式(3)計算每塊試樣的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測定結果以三塊試樣的平均值表示,修約至0.1%。
定力彈性回復率=L1-L2/L1-(L0+△L)×100…………………………(2)
定力塑性變形率=L2-(L0+△L)/(L0+△L)×100…………………………(3)
式中:
L0——隔距長度,單位為毫米(mm);
L1——試樣拉伸至定力保持1 min後的長度,單位為毫米(mm);
L2——試樣回復至零位停置3 min後再施加預張力時的長度,單位為毫米(mm);
△L——松式夾持試樣時達到預張力時的伸長,單位為毫米(mm)。預張力夾持時△L為0。
8.3.4定力反覆拉伸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8.3.4.1根據產品要求或雙方協定選擇定循環次數。如無協定,推薦採用3次、5次或10次。
8.3.4.2按8.3.3.1~8.3.3.3反覆拉伸,至預定循環次數後,測其長度L1。
8.3.4.3再按8.3.3.4方法測其長度L2。
8.3.4.4按式(2)和式(3)計算每塊試樣的定力反覆拉伸彈性回復率和塑性變形率,測定結果以三塊試樣的平均值表示,修約至0.1%。
8.3.5定伸長彈性回復率、塑性變形率的測定
8.3.5.1根據產品要求或雙方協定選擇定伸長。如無協定,推薦採用3%、5%或10 %。
8.3.5.2拉伸停置時間、回復時間根據產品要求或雙方協定確定。如無協定,推薦採用拉伸停置時間1 min,回復時間3 min。
8.3.5.3啟動儀器(松式夾持試樣時,從達到預張力時開始計伸長),拉伸試樣至定伸長L3,停置1 min。然後以相同速度使夾鉗回復至零位,停置3min。
8.3.5.4再以相同速度拉伸試樣至定伸長L3。
8.3.5.5讀取8.2.1預張力對應的試樣長度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