級別婚,原始社會群婚的低級形式。19世紀還流行於澳大利亞土著居民中,故亦稱“澳大利亞級別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級別婚
- 亦稱:澳大利亞級別婚
- 實質:原始社會群婚的低級形式
- 特點:嚴格按照一定的規則通婚
解釋,特點,制度,
解釋
的規例通婚,通婚級別以外的性關係受到禁止。其作用在於進一步阻止近親婚配。根據這種婚姻規例,一個部落的男子到遠方的部落去,可以同屬於自己的通婚級別的女子有性關係,而對方也得委身於他。至19世紀,此婚姻規例還廣泛流行於澳大利亞土著居民中,如維多利亞州南部的芒特甘比爾地區,整個部落分為兩個外婚制級別,每個級別內部嚴禁通婚。
特點
一個部落劃分為若干婚姻級(二、四、八級不等),嚴格按照一定的規則通婚,每個級別內部以及通婚級別以外的性關係受到禁止。一個級別的每個男子生來就是另外某一與之通婚級別每個女子的丈夫,而後者生來也是前者的妻子。在婚級部落中,子女就被排除在父母所在的級別中,從來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間及同胞兄妹、姐弟間的性關係。婚級愈多,禁婚的範圍愈擴大,集團內通婚的範圍就愈縮小。其作用在於進一步阻止近親婚配。
制度
一級別的每個男子生來就是另一級別的每個女子的丈夫,而後者生來也是前者的妻子。東南部新南威爾斯的卡米拉羅伊部落劃分為四個婚姻級,規定每一級別的全體成員與某一個一定級別的異性通婚,子女屬於母親的氏族,但轉入與父母不同的婚姻級,即第一、二婚姻級的男女互相通婚,所生子女屬於第三、四婚姻級,後兩個婚姻級通婚,其子女又屬於第一、二級別。實行四個婚姻級的制度,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間以及兄弟姊妹之間的性關係。澳大利亞中、北部地區的部落如狄埃里,實行八個婚姻級的制度,通婚的次序和所屬級別的計算與四級別制類似,但更為複雜。它進一步禁止了兄弟的子女與姊妹的子女之間的婚配。可見婚姻級劃分愈多,禁婚的範圍愈擴大,通婚的範圍愈縮小。有的研究者否定級別婚制度可以對婚姻起調節作用,認為只是一種包括不同親屬範圍的稱謂制度,其作用是使一個人可以在有關集團中辨別出自己和他人的關係。有的對群婚理論持否定看法的人認為,級別婚是一種“不牢固的個體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