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抽查結果,溴酸鹽,國際標準,超標事件道歉,
抽查結果
2011年8月31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官方網站公布對瓶(桶)裝飲用水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此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211家企業生產的220種瓶(桶)裝飲用水產品,包括186種瓶裝飲用水和34種桶裝飲用水,結果發現有18種產品不符合標準,涉及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黴菌、酵母、溴酸鹽、電導率、界限指標(鍶含量)、游離氯等多個項目。
在黑名單中,哈藥集團製藥六廠生產的“純中純”弱鹼性飲用水(350mL/瓶,2011-03-11)、鄂爾多斯市景友鴻鵠礦泉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景友”鄂爾多斯天然沙漠水(398mL/瓶,2011-04-02)等一共6種飲用水檢出溴酸鹽超標。
溴酸鹽在國際上被認定為潛在致癌物,它是礦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後生成的副產品。我國新版礦泉水標準中,對溴酸鹽含量都有嚴格限量規定。
溴酸鹽
溴酸鹽 是在各個飲用水行業廠家大量使用臭氧進行殺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產生的一種毒副產物 由於國家的飲用水標準對菌落總數要求非常嚴格, 因此,用臭氧消毒公共飲用水所產生的無機消毒副產物溴酸鹽,是被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定為2b級的潛在致癌物。
國際標準
對於礦泉水中溴酸鹽限值,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未作規定,其他國家有的有規定,有的沒有規定,有規定的也不盡一致,如歐盟規定為0.003mg/L,美國規定為0.01mg/L。由於早期中國很少使用臭氧對水進行消毒,因此,中國《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未制定溴酸鹽限量要求。但近年來,礦泉水企業普遍採用臭氧殺菌工藝,致使溴酸鹽現象凸顯出來。2006年,國家標準委下達了《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修訂計畫,並對礦泉水中溴酸鹽問題進行了多次研究,參照有關國際組織和國家對溴酸鹽限值的規定,將國家標準中溴酸鹽限值初定為0.01mg/L。
1993年世界衛生組織在《飲用水水質準則》中,將水中溴酸鹽的限值定為0.025mg/L,2004年修改為0.01mg/L。中國現行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亦規定溴酸鹽限值為0.01mg/L,與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一致。
超標事件道歉
哈藥集團就“純中純”弱鹼水超標事件道歉
新華網哈爾濱9月3日哈藥“純中純”弱鹼性飲用水溴酸鹽超標事件發生後,2日哈藥集團發布公告向公眾道歉,表示已組織相關部門對企業飲品設備進行排查,確保其他飲品質量。
2日,哈藥集團發布《關於“純中純”弱鹼水有關情況的公告》,向投資者和消費者致歉,稱“已責成製藥六廠於6月11日停止‘純中純'弱鹼性飲用水生產,並立即對該批產品進行召回。目前,企業已組織相關部門和生產車間對其他飲品設備進行排查,加強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點控制,增加檢驗頻次和監測力度,確保其他飲品不出現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