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管理委員會平行的還有一個“議會監督委員會”,研究議會與婦女有關的立法,提請理事會注意應在哪些法律問題上發表意見。理事會下設14個常務委員會:兒童與家庭、文化、教育、保健、家政與消費、住房、移民、國際關係與和平、立法、大眾媒介、自然環境、社會福利和婦女地位。每個常務委員會設有1名召集人。其經費主要靠募捐和各種形式義賣集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紐西蘭婦女理事會
- 外文名:National Council of Women of New Zealand
- 成立時間:1896年
- 擁有會員:25萬人
紐西蘭婦女理事會是紐西蘭全國最大的婦女志願工作者組織。成員來自社會各階層,影響較大。理事會有36個分會,47個全國性組織是理事會的團體會員,擁有會員25萬人。最高決策機構為全國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改選領導機構。大會閉會期間,全國執行委員會行使最高權利,執委會每年召開一次。執委會閉會期間由管理委員會共8人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其主要任務是團結其它婦女組織,促進相互諒解與合作;建設文明、道德、福利社會;創造條件,讓婦女完全充分、自由地參與發展;提高婦女的法律、經濟和社會地位;積極參加國際交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