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能源局

納雍縣能源局

納雍縣能源局是納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雍縣能源局
  • 辦公地址:納雍縣經開區三號辦公樓八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 承擔調節全縣能源經濟運行的職責。負責監測分析能 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信息引導;編制能 源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能源經濟運行 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縣煤、電、油、氣、運調 度和綜合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天然氣的協調 和緊急調運工作;協調電力調度,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 責鐵路運輸綜合協調工作,參與交通綜合運輸協調。
(二) 提出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 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起草有關能源發展和能源行業監 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 改革方案,協調解決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三) 負責煤炭(含煤層氣、煤化工及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 及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電力(含火電、水電、氣電、 核電)、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含風能、光能、生物質能)和 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配合上級擬訂能源行業標準並組 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情況;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或上報能源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
(四) 擬訂煤炭開發、煤層氣、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 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 織實施;組織開展淘汰能源產業落後產能、煤層氣開發、煤礦瓦 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五) 擬訂電力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 規定負責電力供需保障與運行監管有關工作。
(六) 擬訂油氣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計畫、 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 擬訂縣級石油、天然氣儲備規劃,提出石油、天然氣 儲備收儲、輪換及動用建議並報批實施。
(八) 負責核電管理,配合上級擬訂核電發展規劃、準入條 件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核電布局和重大項目審核意見,參與組織協調指導核電科研工作。
(九) 負責能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擬訂能源行業安全生產 政策,檢查督促能源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組織開展能源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能源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督促能 源企業對行業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承擔 煤礦、油氣管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協同有關部門對電力安全生產進行監管;參與並協調能源行業較 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
(十)配合上級推進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 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 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組織指導能源行業技術改革工作;負責 能源行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 部門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銜接能源生 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十一)牽頭組織開展能源合作,與縣外能源主管部門和能 源組織談判並簽訂合作協定,協調能源開發利用工作;按規定權 限審批、核准、審核或上報能源(煤炭、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 產品、煤層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天然鈾等)縣外重 大投資項目。
(十二)提出能源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議,按規 定監督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十三)參與擬訂與能源相關的財稅、資源、生態、環保及 氣候變化等政策的實施意見,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進出口總量建議。
(十四).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 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 供保障;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按 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 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能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促督辦、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輿情監控、入口網站維護管理等工作;承擔深化改革、扶貧開發等工作;承擔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目標績效、建議提 案、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項目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機關黨建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建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理論學習、“三個大興”之風活動等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和幹部教育及工、青、婦群團工作;承擔能源行業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
(三)能源規劃股(經濟運行協調股)
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 能源投資項目規模、方向的建議;研究提出能源財政性專項資金 安排建議並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進出口總量建議;承擔能源合作有關工作;擬訂能源產業信息化建設和能源與大數據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能源行業綜 合統計調度及數據審核報送工作;指導推動能源綜合數據信息的產學研用結合;承擔能源數據融入大數據的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擬訂能源行業節能減排和科技裝備相 關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能源科技進步和裝備相關工作;承擔煤礦機械化、智慧型化改造升級工作;指導能源行 業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等工作。監測分析能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能源經濟運行和能源市場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煤、電、油、氣、運等 要素平衡和協調工作;承擔重點行業、企業用煤和緊急調運協調 工作;承擔鐵路運輸協調工作;承擔年度用電計畫編制工作,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承擔成品油的運行調度;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能源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能源要素保障的應急調度。
(四)能源安全監督管理股
擬訂貫徹落實上級能源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政策措施;承擔能源安全日常監督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指導督促鄉(鎮、街道)依法開展煤炭、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電等能源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能源行業安全專項整治和安全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 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工作;按許可權承擔煤礦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培訓管理工作;督促能源企業執行安全生產 法律法規,檢查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參與指導能源行業較大及安全事故搶險救災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煤炭管理股
承擔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煤炭發展 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配合上級能源部門開展煤礦初步 設計和煤礦安全設施設計,以及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頒證管理等工作;承擔煤炭行業技術改造和淘汰煤炭落後產能工作;按規定許可權上報煤炭投資項目;按規定承擔煤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組織煤礦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承擔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六)能源開發股
承擔電力行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開發管理工作;牽頭或者配合擬訂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發展規劃、計畫及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改造升級、生產協調和監督管理等工作;指導協調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農村能源發展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及上報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投資項目;配合省開展供電營 業許可監督管理工作;參與電力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管理,配合省能源局開展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按許可權承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資格準入工 作;按規定承擔核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電力體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石油、天然氣等行業開發管理工作;擬訂石油、天然氣、頁岩氣、煤層氣、煤制燃料、燃料乙 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頁岩氣、煤層氣、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等技術改造;承擔生產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按許可權審核上報油氣投資項目;按許可權承擔油氣管道監督管 理工作;組織油氣管道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市 級石油、天然氣儲備規劃,提出石油、天然氣儲備收儲、輪換及動用建議,報市政府批准後按程式組織實施。承擔油氣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政策法規宣傳股
研究能源重大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起草有關貫徹國家、省能源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意見和辦法;配合上級擬訂能源產業政策和能源行業標準;承擔行政執法監 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等工作;承擔能源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彭曦: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分工:主持能源局全盤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及意識形態等工作,分管機關黨建辦公室。
李垚: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領導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煤炭行業管理、原煤生產、煤炭洗選加工、消防安全、地質災害防治、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審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能源體制改革等工作,分管能源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瓦斯監控中心、煤炭管理股、能源安全監督管理股、政策法規宣傳股、技術服務暨督查考核組,聯繫雍健礦山救護隊、納雍電廠、納雍縣供電局。
車萬里: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財務、人事勞資、資金資產管理、深化改革、軍民融合、社會治安、保密、檔案、宣傳、禁毒、目標績效考核、疫情防控、能源規劃、能源投資、能源經濟運行、煤礦“兩化”及“雙迴路”改造、招商引資、能源行業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電力監測運行調度、大數據、重大項目建設、能源項目爭資爭項、基金建設、能源高質量發展、新型工業化、營商環境、政務大廳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室)、人事教育股、能源規劃(經濟運行協調)股、環保專班、高質量發展專班、協助分管機關黨建辦公室。
楊爍:副局長、三級主任科員
領導分工: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電煤供應、礦產品銷售監測服務、新能源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長輸油氣管道、天然氣、頁岩氣、煤化工、新能源領域環保及矛盾糾紛化解(含欠薪、地災糾紛)、煤炭領域矛盾糾紛化解(含欠薪、地災糾紛)等工作,分管礦產品銷售監測服務中心、能源開發股、執法九中隊、根治欠薪及矛盾糾紛化解專班。
朱華: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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