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軍共同對日作戰三條件

1933年1月17日,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根據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十二次全會精神和中共代表團討論的意見,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副主席項英、張國燾和中國工農紅軍革命軍事委員會主席朱德名義起草的宣言正式發表,首次提出中國工農紅軍準備在三個條件下同任何武裝部隊訂立共同對日作戰的協定。
這三個條件是:(一)立即停止進攻蘇維埃區域;(二)立即保證民眾的民主權利(集會、結社、言論、罷工、出版之自由等);(三)立即武裝民眾創立武裝的義勇軍,以保衛中國及爭取中國的獨立統一與領土的完整。1月26日,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又以中共中央的名義發出《中央給滿洲各級黨部及全體黨員的信——論滿洲的狀況和我們黨的任務》(即“一二六指示信”)。信中指出:日本侵占東北後,“不僅滿洲的工人農民苦力小資產階級(小手工業者,學生,城市貧民)對日本侵略者及其走狗表示極端敵視,而且有一部分的有產階級直到現在對侵略者抱敵視態度”。因此,要“儘可能的造成全民族的(計算到特殊的環境)反帝統一戰線來聚集和聯合一切可能的,雖然是不可靠的動搖的力量,共同的與共同敵人——日本帝國主義及其走狗鬥爭”。指示信在說明對各種游擊隊的政策時,除繼續強調建立下層統一戰線外,也提出“在某種程度和範圍內,或能實行上層的統一戰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某一部分實行統一戰線”。5月15日,中共滿洲省委擴大會議作出關於接受中央“一二六指示信”的決議,明確指出應“聯合一切反日力量,開展反日反帝鬥爭與反日游擊運動”,並建立抗日聯合軍指揮部,以實現抗日武裝的統一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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