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

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

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是州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用於鼓勵引導企業推進卓越績效管理,以表彰質量穩定、技術領先、消費者滿意、信譽度高的企業。這對於引導和激勵紅河州企業(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經營業績,提升企業競爭力,發揮行業標桿的引領作用,以增強我州經濟的綜合競爭力,促進全州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
  • 外文名:Honghe prefecture government quality award
  • 地區:紅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設立機構:紅河州人民政府
  • 推進工作機構:紅河州質量技術監督局(質標辦)
基本情況,獲獎企業,

基本情況

政府質量獎是政府設立的綜合性的質量領域最高獎,用於表彰各級政府管轄區域內在質量經營方面取得卓越績效的企業(組織),目的是以政府獎勵為手段,以最佳化組織治理體系為途徑,引導和激勵廣大企業(組織)建立和實施卓越績效模式,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經營業績,以增強地區經濟的綜合競爭力。其作用可以綜合表述為:卓越企業的催化劑、先進產業的加速器、自主經濟的助推器。可以說,設立政府質量獎,是政府引導和企業需求相結合的產物,是當前先進質量理論和管理實踐相結合的反映,也是國際國內成功經驗和雲南實際相結合的成果。
2013年4月州政府印發了《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管理辦法》,啟動了州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正式設立。2013年、2014年、2015年三屆質量獎評審,共有8家企業榮獲了州政府質量獎,並予每家企業30萬元質量獎勵,在生物醫藥、建材、輕工、冶金、園林、酒店、醫療等行業率先樹立了追求卓越績效的先進榜樣。2015年12月《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獲得重新修訂,由每年評審一次改為每兩年評審一次,有效期從5年更改為6年(不包含獲獎當年),獎勵標準由30萬元升級為50萬元,期滿後可重新申請,每次授獎總數不超過5個(含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

獲獎企業

2013年第一屆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雲南雲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屆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紅河雄風印業有限責任公司、雲南紅塔藍鷹紙業有限公司、雲南乘風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屆紅河州人民政府質量獎獲獎企業:雲南吉成園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心血站、雲南紅河投資有限公司(湖泉酒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