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項設定
產品設計獎
面向擁有產品設計智慧財產權且產品已於2014年4月15日之後在中國市場上市的
企業參評。參評企業國籍及註冊地不限。參評產品須與人居生活密切相關,包括但不限於3C、
數碼、裝飾材料、
家具、
廚衛、照明、
門窗、五金等產品設計。每個參評企業參評產品不超過3個。
產品設計獎不超過參評產品總數的20%。其中,組委會將從產品設計獎的獲獎產品中以不超過20%的比例評選出產品設計至尊獎。
設計概念獎
由組委會與相關製造企業深化合作設立相應產品類別的專題獎項。
面向任何專業設計師個人(包括設計院校學生、設計愛好者)或機構參評。參評個人/機構國籍/註冊地不限。
★專題獎項將另行參評規則,相關信息將不定期在官方網站公布。
設計風尚獎
由組委會與往屆“紅棉獎“獲獎產品企業深化合作設立相應風格類別或功能空間設計的專題獎項。
面向組委會該“紅棉獎“獲獎產品企業推薦的空間設計師參評。參評作品須是空間設計師運用該獲獎企業產品在人居生活中實際運用並具有獨特示範作用的空間項目案例。
★專題獎項將另行參評規則,相關信息將不定期在官方網站公布。
參評辦法
1、 參評者可於2015年5月1日至9月15日期間,登入廣州設計周官方網站,在首頁按照“獎項→我要參評→紅棉獎”的順序點擊進入“紅棉獎“參評界面,下載參與相應獎項的《參評登記表》,填妥後連同參評產品/作品圖片資料以1個壓縮檔案通過電郵提交至組委會指定信箱。
2、 壓縮檔案必須按照“獎項類別+參評者名稱+產品/作品名稱”的規範來命名,整個壓縮檔案大小在10M以內;
3、 參評資料圖片要求為JPG格式,像素300dpi。
4、 如提交多於1件參評產品/作品,則須分開獨立提交參評申請和參評資料。
參評資料
參評者提交參評檔案應該滿足以下要求,未能按照下列要求完整提交參評檔案,主辦方有權認定為無效的參評申請:
產品設計獎
每個參評產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參評登記表、產品實物特寫圖片3-5張、產品運營示範圖片3-5張,產品展示方案效果圖1-3張(★產品展示效果圖:以長6M*寬3M*高3M的空間尺寸比例為依據,結合企業形象和其他輔助產品完成參評產品展示設計方案)
評審程式
2015年9月15-25日,廣州設計周專家委員會成員線上評選出獲獎
產品/作品;
2015年9月30日前,獲獎名單將於在廣州設計周官方網站上予以公示,並接受社會各界就產品/作品信息的真實性、創新性以及權屬問題等各方面的廣泛質詢與建議;
2015年12月4日-5日,由知名室內設計師、媒體、國際專家組成的三大評審團將對所有“產品設計獎”獲獎產品進行終評,將親臨獲獎產品企業展位現場評審選出“產品設計至尊獎”。獲獎結果將於2015年12月6日頒獎典禮現場公布。
公示展覽
產品設計獎
1、 線上公示未被提出異議的“產品設計獎”獲獎產品所屬企業,主辦方將提供1個廣州設計周“交鑰匙展位”供獲獎企業展示品牌形象和產品,獲獎企業須按照提交的“產品套用展示方案”完成安裝和布置,不參加公示展覽的參評企業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
2、 參加公示展覽的獲獎企業須按照廣州設計周展覽運營管理規定向承辦單位-廣州市城博展覽有限公司索取“參展申請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寫企業相關信息,與承辦單位簽署確認參展並辦理相關手續。
評審標準
創新要素、技術含量、低碳節能、市場空間、使用友善、成本優勢、必要審美、社會責任
頒獎典禮
時間:2015年12月6日 地點: 2015廣州設計周主會場
權利與義務
1、參評免費,產品獲獎後所發生的交通、通訊、郵寄、宣傳、公示展覽及產品運輸等費用自理。
2、所有參評者參評即視為無條件接受本參評規則的所有條款,享有同等參與評獎、監督、建議的權利,主辦方負有被監督、聽取建議的義務;
3、參評者無償地、不可撤銷地授權主辦方對所有獲獎產品或舉辦方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參評產品,以舉辦方認為合適的方式進行展覽、公示、宣傳,或編輯出版或編印;
4、所有參評者不得要求組委會退回所提交的參評產品的參評資料;無權向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組委會主張獲得任何補償、對價、報酬、費用承擔的權利,亦無權要求享有任何特殊權利或分享舉辦方因相關活動所獲取的任何權益、收益;
5、如未能評選出合適的得獎產品,組委會保留不頒發任何一個獎項的權利;
6、參評者應自行承擔其參加本次大獎的全部責任,如發現參評者、參評產品有不符合參評條件的情形,組委會有權在大獎任一階段取消其參評資格,收回其所獲之獎項,由此造成舉辦方損失的,概由參評者承擔;
7、參評者參加本次大獎即視為已完全了解並完全接受包括本規則及其解釋在內的各項條款。
爭議處理
1、如參評者之間因為參評事宜發生任何爭議,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如果各方無法自行解決爭議,則組委會可以居中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2、如其他方對參評產品提出智慧財產權方面的爭議,則由參評者自行處理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舉辦方因此而被捲入糾紛,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參評者承擔;
3、與本次大獎所設得一切活動,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據進行解釋。本大獎在徵集、參評、展示、宣傳等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應提交主辦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生效與解釋權
本規則的解釋權及修改權歸主辦單位。本規則自2015年6月1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