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嶺國小創建於1957年,是一所規模較大的學校,同時也是第一所從企業剝離轉為社會辦學的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嶺國小
- 創辦時間:1957年
- 所屬地區:深圳
- 類別:公辦
- 學校屬性:社會辦學
- 現任校長:張文晉
創辦歷程,學校規模,學校特色,師資隊伍,學校文化,辦學成果,未來展望,學校位置,交通情況,機構設定,教師信息,招生入學,
創辦歷程
深圳市紅嶺國小創建於1983年,有深厚的教育積澱,前身為深圳市第八國小,位於羅湖區松園路8號。2001年被評為深圳市一級學校,2005年被評為廣東省一級學校。
學校規模
學校占地面積13816平方米,校園內聳立著建築面積達6780平方米的兩棟教學大樓。校內設有微機室、語音室、自然實驗室、美術室、音樂室、舞蹈室、小班活動室等15個專用教室。學校綠樹成排、草坪青青,大型的足球場、籃球場、數十張桌球台都為27個教學班、1168名學生及80名教師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生活和工作環境。
學校特色
學校確立了自主、審美、創造、成功的和諧教育的辦學思路,逐漸形成了“發揮主體、尊重個性、健康發展”的辦學特色。
師資隊伍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其中中學高級教師2人,國小高級教師66人。廣東省名師工作室1人,廣東省英語學科帶頭人1人,深圳市學科帶頭人1人,深圳市勞動模範1人,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師2人,深圳市優秀教師4人,市、區級骨幹教師 3人,羅湖區名師工作室1人,羅湖十大優秀青年1人,羅湖十佳青年教師1人,羅湖區百佳班主任1人。碩士研究生2人,本科學歷39人,專科學歷36人,專任教師學歷達標率為100%。學校100%的教師會使用教學平台授課,教師信息素養能力較強,一支教育創新型的教師隊伍正在形成。
學校文化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和《關於改進和加強教學研究工作的意見》的精神,我校確立了“分層落實、穩步推進”的校本教學行動研究方案,制定了一系列以校為本的教學研究制度。
我們本著“自我學習、潛心研究、自我培養、主動發展、創造性工作”的工作思路,繼續堅持四級學習制。培訓形式分為報告講座式、參與式培訓、研討式培訓、專題式培訓、課例解剖式培訓、觀摩式培訓。豐富多彩的培訓方式調動了教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教師明確了校本教研的實質是在教學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學,研究與教學相互促進,目標是提高教學質量。
校本培訓、校本課程開發、校本教研讓學生、教師與學校共同發展,我們1168名學生、80位教師在紅小這片土地上一同耕耘、一同收穫,我校於2003年評為武漢市辦學水平先進學校。
辦學成果
學校連續八年被評為“深圳市廣播體操標兵學校”,並被深圳市教育局授予“深圳市廣播體操傳統學校”稱號。學校先後被評為“全國‘中華贊·詩詞歌賦’創作大賽優秀學校”、 “深圳市花園式·園林式單位”、 “深圳市全民健身先進單位”、“深圳市綠色學校”、“國家級健康促進學校”、“深圳市辦學效益獎先進學校”。近三年來師生參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競賽獲獎2841人次,其中獲全國、省級獎項335人次。先進的辦學理念、鮮明的育人特色,學校辦學質量不斷提升,贏得了社會、家長、社區的普遍讚譽。
未來展望
“與學生共享生命的成長”。自強不息的紅嶺人正以高昂的鬥志、飽滿的熱情,積極投身到“養大氣,成大器,造就名優教師;重內涵,塑品牌,打造精品學校”的辦學目標中,全面整合教育資源,使學校隊伍建設、全面質量管理、校園文化建設、教學科研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朝深圳市有影響力的品牌學校邁進。
學校位置
學校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松園路8號
地理位置:
紅嶺國小地理位置
交通情況
公交站點:N6、N10 、高峰專線31、 18、 33、 59、 62、 63、 65、 80、 207、 225、 303、 321、 336、 381 、383
機構設定
機構名稱 | 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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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公室 | 負責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組織會議、信息處理、機要保密、對外聯絡、組織重要活動、綜合管理服務等工作。 |
學校教導處 | 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教學計畫的臨時性的調整工作,制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畫,督促與檢查教師認真貫徹執行各種計畫和備課、上課、作業批改、輔導學生、成績考核、考查等。 |
學校安全辦公室 | 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建議舉措,開展學校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整改到位。 |
學校教科室 | 負責學校科研、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教師學習現代教育理論,充分發揮教育理論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的指導作用。總結先進的教育教學經驗,積極推廣優秀的教育教學研究成果。 |
學校總務處 | 負責學校後勤工作,管理包括總務工作的組織領導管理,財務管理、財產、設備管理、校舍管理、食堂管理、環境管理、總務隊伍建設、勤工儉學等。 |
學校德育處 | 負責學校德育、少先隊、班主任工作。制定學校德育工作計畫,抓好學生一日生活的常規管理,溝通學校與家長的聯繫,達成教育共識,關心社區建設,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社區公益活動。 |
教師信息
姓名 | 性別 | 職稱 | 所教學科 | 主要成果或榮譽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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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黎靜 | 女 | 中級 | 體育 | |
劉丙珠 | 女 | 中級 | 音樂 | |
麥安堂 | 男 | 中級 | 音樂 | |
丘婷娟 | 女 | 中級 | 英語 | |
林容興 | 女 | 中級 | 英語 | |
張文英 | 女 | 中級 | 英語 | |
趙俊英 | 女 | 中級 | 語文 | |
林合珊 | 女 | 中級 | 數學 | |
林燕輝 | 男 | 中級 | 數學 | |
陳陽春 | 男 | 中級 | 數學 | |
李志剛 | 男 | 中級 | 美術 | |
張弘 | 女 | 中級 | 語文 | |
吳靜儀 | 女 | 中級 | 語文 | |
陳漢濤 | 男 | 中級 | 書法 | |
鄭澤彬 | 男 | 中級 | 數學 | |
曾妍 | 女 | 中級 | 語文 | |
唐建湘 | 男 | 中級 | 體育教師 | |
胡慕蓮 | 女 | 中級 | 數學教師 | |
柳桂松 | 男 | 中級 | 科學教師 | |
徐永紅 | 女 | 副高 | 英語教師 | |
黃 敏 | 男 | 副高 | 思品教師 |
招生入學
本地生源招生範圍及規定 |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深圳市戶籍的適齡兒童。 |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規定 | 凡年滿六周歲,在羅湖區合法居住,有學習能力,符合如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人員的子女。 2、符合市政府“1+5”檔案規定,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真實、準確信息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
當年招生計畫 | 本學年度我校國小一年級預計招生為5個班,250人,根據當年預報名情況,經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後,作適當調整。 |
報名時間 | 4月1日—13日網上報名 |
報名地點 | “羅湖區教育局”網上預報名系統,家長(學生)登錄“羅湖教育信息網”或 “羅湖社區家園網”—“學位申請”欄目, 按指引進入“羅湖區小一學位網上預申請系統”報名。 |
所需提交材料 | 按照市有關政策規定,根據適齡兒童的戶籍情況,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向學校交驗如下證明材料原件(不用提交複印件): 1、深圳戶籍兒童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全家戶口本。(2)住址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非深戶籍兒童 非深戶籍兒童父母在羅湖區連續合法居住1年以上,符合市政府“1+5”檔案規定就讀條件的,交驗如下證明材料: 溫馨提示:計生管理部門不再出具紙質的《計畫生育證明》,招生系統將直接在網上與計生管理系統比對申請兒童家長的計生狀況。家長務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區工作站完善和核對計生信息,以免影響學位申請和入學資格審核。 (1)戶籍證明材料:兒童出生證、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2)居住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及付款憑證;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②父母持有《深圳市居住證》(新)或有效的舊居住證(需滿一年以上)。(3)就業或社保證明材料: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繳交社會保險的證明(提供社保卡和參保證明)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完整納稅證明。 3、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 屬於享受政府特殊優惠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在申請學位時除應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料外,還應出具優惠政策規定的有關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兒童 (1)台灣籍兒童:①區教育局出具的《台灣學生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申請表》(憑《台胞證》到教育局教育科辦理);②申請學生及其父母或委託監護人的身份證明、《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③法定監護人在本學區的有效《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及付款憑證,或由房屋租賃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和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房屋產權查詢證明》)並實際居住。 (2)港澳及外國籍兒童:港澳籍適齡兒童請到港人子弟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外國籍適齡兒童請到國際學校或其他民辦學校申請學位。 關於住房材料的說明: 1、已辦理房改手續的住房、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特區原居民手續齊全的(屬於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轄區社區工作站開具相應證明)自有住房可視為購房。 2、居住在軍產房、集資房、自建房等能證明房產確屬適齡兒童父母(或監護人)所有並居住的,按特殊房產處理。①屬於軍產房的,提供住房軍產證或軍產房所屬部門出具的購房證明(附付款憑證),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的實際居住證明;②屬於集資房的,應出具購房契約和交款收據,並由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③屬於自建房的,應提供轄區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證明材料和實際居住證明。 3、居住在祖輩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及父母須和祖輩實際居住在一起,戶籍在同一個戶口本。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 4、住房屬單位職工(集體)宿舍的,所住職工(集體)宿舍應屬所在單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產證。由適齡兒童父母所在工作單位及轄區社區工作站出具居證明材料,並提供實際居住證明,同時提供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按租房處理。 5、2016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購房契約不能作為學位申請依據,申請者應先在現住址地段學校申請,住址變動後再申請轉學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學校視學位情況決定是否接受申請。6、租房居住的租賃用途必須為“住宅”,計算租房起始時間以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憑證》簽署(備案)日期或《房屋租賃信息》簽發日期為準,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後連續租賃契約可合併計算租住時間,租住時間原則上應跨越2016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地段學校只接受其中一戶的學位申請。7、租房居住的必須出具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列印的,顯示父母(或監護人)在本市沒有房產的《房屋產權查詢證明》(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出具,地址:羅湖區北環大道1022號金湖文化中心大廈)並實際居住。在本市其他地方有房產的,原則上不受理申請。 8、租住在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軍產房和其他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正式《房屋租賃憑證》(紅色封面)的,應到租賃管理部門開具《房屋租賃信息》(藍色封面)。 |
報名流程 | 1、網上預申請,家長通過預報名系統進行網上預報名。2、提交申請材料,家長到網上預報的地段國小驗核材料。3、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的申請信息經學校驗證無誤的,招生系統將採集申請人相關信息,通過網上系統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數據比對,對申請人進行就讀和免費資格審核。4、公布新生名單,根據申請兒童(及監護人)的學位申請類別和學位申請積分,按順序錄取。對個別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數超過招生計畫的學校,進行統籌調劑。5、新生報到,家長根據錄取結果到學校進行正式報名註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