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本區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古區農牧局
簡介,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簡介
蘭州市紅古區農牧局
批准文號:紅政辦發[2010]108號
主要職責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區主要農產品生產,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種畜禽、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動物疫病防控;組織、監督區內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負責對疫情的監測、控制並組織撲滅;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動植物防疫體系建設。
(七)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指導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八)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九)組織農業科技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牧業新品種引進、示範、推廣工作。
(十)指導農業機械化事業的發展,引導農機、牧機和植保機械產品結構調整;負責農機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
(十一)指導水產事業的發展;負責漁政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漁業執法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農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中和路22
紅古區農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