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達爾林普爾,蘇格蘭貴族。1672年獲蘇格蘭律師資格。1682—1684年兩度被監禁。1686年任詹姆士二世的私人律師,1688年任蘇格蘭高等法院副院長,1689年作為威廉三世政府的代表出席蘇格蘭議會,遭到極端聖約派人士的反對。通過建立長老會派政府消除長老會派人士的不滿情緒。1692年參與對蘇格蘭高地氏族的大屠殺。1695年因受議會指控而辭職。1703年受封為第一代斯泰爾伯爵。1707年擁護《合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