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迪格比,英國外交官。生於沃里克郡。1595年入牛津大學馬格達倫學院。1607年受封為爵士。1611年、1614年先後兩次出使西班牙,商定威爾斯親王亨利、查理與西班牙安妮公主、瑪麗亞公主的婚約。1616年任樞密院顧問。1618年受封為迪格比男爵。1621年出使維也納,商訂巴拉丁選帝侯和斐迪南二世之間的和約。1622年出使西班牙重新訂立威爾斯親王查理的婚約,同年被封為布里斯托伯爵。因向詹姆士一世報告查理和白金漢公爵在西班牙宮廷的醜行而得罪查理。查理一世繼位後,他一度被囚。1628年被釋放後重入議會,在《權利請願書》的爭論中持騎牆態度。1641年投票反對剝奪斯特拉福公權法案。在內戰中主和。1646年王黨戰敗後移居法國。次年在卡昂出版了《布里斯托伯爵約翰的辯護》,為他在內戰中支持國王的行為進行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