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研究

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研究

《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研究》是依託浙江工商大學,由周小梅擔任項目負責人的面上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研究
  • 項目類別:面上項目
  • 項目負責人:周小梅
  • 依託單位:浙江工商大學
項目摘要,結題摘要,

項目摘要

食品具有信用品特性,其安全性與食品企業誠信狀況密切相關。現階段我國高發頻發人為污染食品安全事件為企業失信所致,以利潤為導向的食品企業守信與否取決於守信(失信)的成本和收益,我國各種機制不完善誘使企業通過人為污染食品獲取更多利潤。項目比較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不同機制,並構建食品企業信譽評價體系,分類評價食品企業信譽。通過對食品企業、消費者的問卷調查和選取典型案例,分析市場聲譽機制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作用;探討法律懲處機制對食品企業違法行為的約束力;採用多主體仿真法研究管制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效果,並借鑑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經驗,設計多中心嵌入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以彌補管制不足。項目可為政府制定控制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政策提供參考,且有助於豐富經濟學、管制經濟學、公共管理學、食品學和法學等學科的研究。

結題摘要

我國處於經濟體制轉型期,尚未建立誠信機制,是導致“人為污染”食品質量安全事件頻發的重要原因。隨著經濟發展,食品鏈日趨複雜,食品交易由“熟人”社會進入“匿名”社會,為企業通過隱藏信息獲取更多利潤創造了條件。而我國相關機制缺陷進一步助長食品企業失信行為。本項目從以下幾方面研究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原因:其一,食品質量安全信息供給不足,讓企業“人為污染”食品有機可乘;其二,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偏離市場需求,誘使企業“人為污染”食品;其三,在食用農產品市場中,農戶“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重要原因是分散農戶對區域聲譽的漠視;其四,食品加工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市場集中度過低讓聲譽具有較強的共用性,“搭便車”動機誘發企業“人為污染”食品;其五,從生鮮農產品零售業演變過程看,原有的以農貿市場為主的市場結構,企業“人為污染”食品成本較低;其六,網路交易平台複雜的交易環境讓平台上的食品賣家存在“人為污染”食品的投機行為。鑒於此,本項目運用經濟學、管制經濟學等理論,首先從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及質量安全信息屬性出發,研究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機制,並重點分析市場機制和政府管制在食品質量安全控制方面的替代和互補作用;其次探討在食品質量安全信息供給和食品質量安全標準制定方面,管制機構與私人機構間邊界的界定,並從縱向產業鏈角度,分析區域聲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的激勵機制,以乳製品為考察對象研究產業集中度對食品質量安全的影響,研究零售業態演變中生鮮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機制以及網路交易平台食品質量安全控制機制等。在研究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背後產業和制度演變規律的基礎上,本項目進一步分析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科學設計約束企業“人為污染”食品行為的機制,這無論是對確保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還是促進我國食品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提高政府公信力以及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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