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紀美煥
- 出生日期:1976年
- 逝世日期:1989年4月9日
- 畢業院校:瀋陽新民市法哈牛鎮興勝堡國小
- 主要成就:“捨己救人的優秀學生”和“模範少先隊員”光榮稱號
- 事跡:為搶救三名落水兒童,獻出了生命
紀美煥,中國瀋陽市委、瀋陽市人民政府的決定,
紀美煥
如今,美煥離開我們已有十八年了。作為她生前的同窗好友,我的眼前時常浮現起美煥的身影,感受她的平凡與偉大。
美煥平時就是一個要求上進,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在其短暫的一生中,美煥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助人為樂的精神,為集體,為他人做了許許多多的好事。她連續三年照顧兩位孤家寡人;村民家失火,她一馬當先,幫助滅火;老大娘迷了路,她一直護送到目的地;同學因病不能上學,她主動前去為其補課……有兩件事至今我還記憶猶新。
1989年4月9日,在歷史的長河中,是普普通通的一天,是短暫的一瞬。這在這一瞬,發生了一件震撼大地的事情——美煥走了!
三位小朋友忽然發現遠處的水庫岸邊停放一隻小木船。便你推我拽地爬了上去。強勁的北風一刮,小船忽忽悠悠地飄向水庫中心,眨眼之間已離岸五十多米。開始三個孩子還手舞足蹈地笑著鬧著。年紀稍大的劉陽忽然發現被她們三人體重壓進水平線的船幫縫隙漏水,船底板上已經積了一層水。劉陽慌了,想往回駛船,可船上沒有船槳,風向不對,無法撐返。三個孩子慌成一團。你擁我擠,壓得船體左右顛簸失去平衡,冰冷的水浪衝進船倉,積水已有半尺,船體隨時有下沉的危險。三個孩子哭喊著向岸上呼救。
埋頭剜菜的美煥聽見喊聲,仰頭一看,立即嚇出了一身冷汗,顧不上脫掉礙事的衣服、鞋帽,“嗵”地一聲,跳進水庫,抓著一叢又一叢蒲草,一步一試地探著深淺前進。滑軟的渲泥,拔掉她一隻鞋,一用力,又拔掉了另一隻。她全然不顧,趟著齊腰的深水向木船靠攏。終於她抓到了船幫。一邊安慰她們別害怕,一邊用力拉船。船身重,泥地軟,拉不動;她又沿著船幫移到後面,改用手推和胸頂,一寸一寸地把船推到淺水處。這時的船倉已經澆灌水,美煥扶三個小朋友下了船,站立在水中。個兒最矮的劉靜剛能露出頭部。美煥就從船上找到一把鐵鍬,用鐵鍬把劉靜墊高一截。看看情勢比較穩妥之後,和劉陽商量:“我來的原路找不見了。四外的深淺不摸底。我們四個一齊出去,她倆得淹沒。我們背她倆,腳下渲泥深更危險。只有你在這守護她倆,我回去喊人了。”說完,美煥一轉身,摸索著路離開了淺灘,向岸邊走去。突然,一股巨風湧起的水溜子把美煥擁倒,腳下不遠處正巧是一個幾米深的鍋底坑,她腳一滑,沉了下去。美煥的頭頂在水面上跳動兩下,只留下一圈圈漩渦,朝四外展去。當一個村民發現水中有孩子呼救,跑回村找人救出她們時,美煥已經停止了呼吸。
為了表彰紀美煥捨己救人的崇高精神,瀋陽市教委、共青團瀋陽市委授予她“優秀學生”、“模範少先隊員”稱號,根據她生前請求,追認她為“共青團員”。中共瀋陽市委、瀋陽市人民政府授予她“賴寧式模範少年”,遼寧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團中央、全國婦聯授予“中國小英雄”等光榮稱號。
美煥,中國的小英雄,她永遠活在人們心中。
中國瀋陽市委、瀋陽市人民政府的決定
(1990年5月26日) 紀美煥同學生前是新民縣法哈牛鄉興勝堡國小六年級學生、少先隊中隊長。1989年4月9日上午,她為搶救由於小木船下沉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三位同學,獻出了寶貴的生命和,年僅13歲。 紀美煥同學平時就是一個熱愛黨、熱愛祖國,要求上進,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優秀少先隊員。她曾在日記中寫道:“為了祖國和人民的利益,我無論何時何地,都心甘情願去做”。在短暫的一生中,她以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助人為樂的精神,為人民、為集體、為他人做了許許多多的好事。她連續三年照顧兩孤寡老人;村民家失火,她一馬當先幫助滅火;同學因病不能上學,她主動前去為其補課;老大娘迷了路,她一直護送到目的地;班級桌椅壞了,她自動幫助修理。她勤勞樸實,熱愛生活,舉趣廣泛,是學校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中的積極分子。 紀美煥同學是在黨和人民哺育下,在少先隊、共青團組織和學校的教育下,在雷鋒精神的鼓舞下成長起來的模範少先隊員,她用生命實踐了“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她的光輝事跡是少年英雄賴寧精神的體現和延續。為表彰紀美煥同學捨己救人的崇高精神,中共瀋陽市委、瀋陽市人民政府決定授予紀美煥同學“賴寧式模範少年”光榮稱號,並號召全市人民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向紀美煥同學學習,學習她熱愛黨、熱愛祖國,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學習她胸懷大志,從小做起,實踐;學習她關心集體、芙蓉樸實、樂於助人;學習她積極進取,又紅又專,全面發展;學習她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捨己救人。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級黨團組織、少先隊組織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紀美煥同學的光輝事跡,引導教育廣大青少年在建設四化的偉大事業中,努力把自己鍛鍊成為合格的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
共青團瀋陽市委員會、瀋陽市教育委員會關於授予紀美煥 “捨己救人的優秀學生”和“模範少先隊員”光榮稱號的決定 紀美煥是新民縣法哈牛鄉興勝堡國小六年級學生,少先隊中隊長。1989年4月9日上午,紀美煥與劉陽、劉靜、紀英煥三位同學在興勝堡水庫大堤挖野菜時,三位同學由於好奇而跳上岸邊的一隻破舊漏水的小木船,船飄到水庫中央,並開始下沉,當紀美煥聽到呼喚聲,看到三名同學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便奮不顧身跳入水中搭救同學。三名同學得救了,年僅13歲的紀美煥卻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紀美煥同學平時就是一名積極上進、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好學生,連續六年被評為三好學生和優秀少先隊員。 根據紀美煥捨己救人、英勇獻身的模範事跡和一貫表現,市委、團市委決定授予紀美煥同學“捨己救人的優秀學生”和“模範少先隊員”光榮稱號。